关于做好湖南省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团委,省直团工委、各市州团委学校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根据团中央工作安排,今年将继续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级推报阶段(即日起至4月20日)
1.校内推报
各高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校推报工作,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
部属本科高校择优推报3名候选人,省属本科高校择优推报2名候选人;
高职高专院校团委择优推报1名候选人至所辖市级团委学校部,由市级团委学校部审核。各市级团委学校部择优推报2名候选人,其中1名为社区实践类,另1名为非社区实践类。
2.进行公示
各高校推报的候选人须在校内网站、团属新媒体平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需确保公示的有效性和广泛性。
3.材料报送
所有候选人相关材料须汇总后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其中各本科高校团委直接报送,高职高专院校由所辖市级团委统一排序汇总后报送。
报送的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2)、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公示无异议材料、家庭情况说明表(没有可不提交)、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材料、相关宣传材料等。
电子版材料须于4月20日前将文件打包压缩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纸质版材料须于4月20日前邮寄至团省委学校部,以邮寄时间为准。
二、省级推报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
团省委学校部将严格按照团中央要求,从各单位推报的候选人中差额遴选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和标兵候选人,经团省委书记办公会审议并公示后,上报全国组委会。
联 系 人:陈思超 丁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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