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机构设置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3-24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领导机构:

院长1人、党总支书记1人、副院长1人、综合办主任1人、学工办主任1人。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设:

大数据与信息教研室、软件技术教研室、学工办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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