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长岭炼化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4年度职业技能鉴定计划
一、鉴定工种与时间安排
序号 | 职业(工种)名称 | 工种级别 | 相关单位 | 鉴定人数 | 鉴定时间 | 备注 |
1 | 汽轮机运行值班员等工种 | 4-3 | 动力厂 | 11 | 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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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油品储运调和操作工 | 5-3 | 油品处,油港处 | 60 | 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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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聚丙烯装置操作工等工种 | 5-3 | 岳阳兴长 | 30 | 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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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塑料编织工 | 5-3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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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净水工等工种 | 5-3 | 水务中心 | 20 | 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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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污水处理工 | 5-3 | 长隆公司、水务中心 | 8 | 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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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物业管理员 | 4-3 | 长隆公司 | 5 | 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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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经管员 | 5-3 | 社区服务中心、长隆公司等单位 | 60 | 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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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仓库保管工 | 5-3 | 供应处 | 7 | 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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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式烹调师 | 5-3 | 长辰公司、幼儿园 | 15 | 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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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汽车驾驶员(小车) | 5-3 | 小车队、沥青厂、岳阳兴长、长隆公司、幼儿等单位 | 5 | 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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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餐厅服务员等工种 | 5-3 | 会议接待中心 | 60 | 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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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保安员 | 5-3 | 护卫大队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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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聚丙烯装置操作工 | 5-3 | 长盛公司 | 13 | 下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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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气体深冷分离工 | 5-3 | 通达公司等 | 10 | 下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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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管工 | 5-3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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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石油金属结构制作工 | 5-3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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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沥青装置操作工 | 5-3 | 沥青厂 | 11 | 下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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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维修电工 | 5-3 | 通达公司、长隆公司及油港处等单位 | 15 | 下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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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焊工 | 5-3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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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常减压蒸馏装置操作工 | 5-3 | 炼油一部、二部 | 16 | 下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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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催化裂化装置操作工 | 5-3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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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延迟焦化装置操作工 | 5-3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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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汽(煤、柴)油加氢装置操作工 | 5-3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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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硫磺回收装置操作工 | 5-3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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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蜡油渣油加氢装置操作工 | 5-3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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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催化重整装置操作工 | 5-3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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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环境监测工 | 5-3 | 环保站 | 2 | 下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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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化工分析工 | 5-3 | 长盛公司、岳阳兴长等单位 | 26 | 下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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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油品分析工 | 5-3 | 中心化验室 | 20 | 下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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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油品计量工 | 5-3 | 计量中心 | 15 | 下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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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鉴定申报条件
依据《长岭炼化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执行。摘长岭炼化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中鉴定申报条件:
4.1.1 初级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参加岗前培训的公司新录用人员和转换职业(工种)的人员,经本职业初级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工种)见习或学徒期满;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以上。
4.1.2 中级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本职业(工种)初级工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
(2) 各类职业学校毕业生,取得本职业初级工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
(3)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1年以上;
(4) 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10年及以上。仅限于鉴定站首次开展技能鉴定的职业(工种)。
4.1.3 高级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工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
(2) 各类职业学校毕业生,取得中级工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
(3)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中级工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以上;
(4)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15年及以上,或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20年以上。仅限于鉴定站首次开展技能鉴定的职业(工种)。
4.1.4 技师
具有高中(技校)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 3年以上。
4.1.5 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在岗聘任3年以上或连续在岗工作5年以上。
4.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技师或高级技师考评:
(1) 有被公认的绝招绝技,达到或超过本行业先进水平的;
(2) 重点工程项目中运用先进工艺技术,解决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或在技术改造、技术攻关、技术革新中取得较大效益的;
(3) 具有高超的职业技能水平,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经推广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
(4) 破格考评技师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申报技师人数的5%。
4.3 少数生产业绩突出、技术精湛的优秀员工可提前参加晋级鉴定,提前鉴定人数应控制在单位技能操作人员人数的5%以内;初级工参加中级工鉴定、中级工参加高级工鉴定,提前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高级工参加技师鉴定提前年限一般不超过1年。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高级技校毕业生,一般不列入提前升级鉴定的范围。
4.4 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授予高级技师资格。
4.5 在国家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五名或在国家二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的选手,授予高级技师资格。在国家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第六~十五名,或在国家二类技能竞赛中取得第四~十名的选手,授予技师资格。
4.6集团公司技术能手获得者(省、部级技术能手),原是中级工、高级工的授予高级工、技师资格,原是技师职业资格的授予高级技师资格。
4.7 获公司及地市级 “技术能手”称号的,或公司“炼塔杯”技术比武中个人前三名获得者,原具备中级工资格的颁发高级工资格证书,原具备高级工资格但不到技师资格申报年限的,可破格申报技师资格考评。
4.8 凡具有中级、初级、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转岗到技能操作岗位或自愿参加技能鉴定取证的,可相应申报技师、高级工,中级工技能等级鉴定。工程系列的免考应知,经济、政工等其他系列的须参加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
4.9 因工作需要转、换岗的技能操作人员,岗位性质相同(按中石化工种目录划分标准)的,由所在单位组织培训达到规定学时且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按原等级套转,并向鉴定站申请转换证书。岗位性质发生变化,应重新申报所在岗位(工种)的职业等级鉴定,原有等级二年内有效。两年内未取得本岗位相应等级资格,其原有等级资格下降一个等级。
4.10 从外单位调入的技能操作人员,取得与现职业(工种)相同职业资格者,凭资格证,可申报同级别职业资格鉴定。
4.11 距法定退休年限5年(含5年)以内的员工,申报高级工、中级工技能等级鉴定,其理论知识考试由单位组织,成绩报鉴定站,操作技能考试由鉴定站组织实施。
4.12 除参加本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外,员工可申报第二职业(工种)技能鉴定。
4.12.1 申报相关工种第二职业(工种)鉴定:从事申报工种2年以上,持有相关工种中级工资格证书的,可直接申报中级工鉴定;从事申报工种3年以上,持有相关工种高级工资格证书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鉴定。
4.12.2 申报不相关工种第二职业(工种)鉴定的,按申报条件执行。
三、鉴定形式与命题。
职业技能鉴定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大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进行,每一考室考生最多30人,设考评员2人。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形式进行,设主考1人,考评员若干人(根据鉴定人数按3:1或5:1的比例分配)。操作考核项目的材料准备清单一般在考前一周提供给考试单位或考生,但考核项目原则上按鉴定工种、鉴定级别的不同在现场抽签(例如中级工3个项目抽考2项,高级工5个项目抽考3项等)。对不具备条件进行现场操作考核的工种,采取闭卷笔试形式或现场答辩形式进行。
中国石化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已开发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根据国家劳动部和中石化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要求,在实施鉴定时,对已有题库的工种必须从职业技能鉴定题库中提取鉴定试题。对于暂未建立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鉴定工种,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组织考评员进行封闭式命题,试题经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定后方可用于鉴定。
四、鉴定办法
1、职业技能鉴定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大部分。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技能考核按实际操作形式进行。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考试、考核两门成绩均合格,为鉴定合格。单项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保留两年。技师鉴定采用“N+Y”的评价方法,N指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核,Y指以工作业绩为主的综合评价(工作业绩考核、论文或技术报告评价、答辩等,)。
2、经职业技能鉴定及评价合格者,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鉴定报名及收费。
1、本人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核准表》(附表一)一式二份。一份存本单位,一份存鉴定站。鉴定报名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经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统一报鉴定站,鉴定站负责对鉴定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后,上报中国石化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参加鉴定的人员需交鉴定站资料:
a、填写工整、信息齐全的职业技能鉴定核准表一份。
b、身份证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贴在职业技能鉴定核准表上),另外再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
c、1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其中1张贴在核准表上),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用于职业资格证书办理)。
3、图像信息采集:
报名审核通过后,参加鉴定人员持本人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至鉴定站进行图像信息采集。图像信息采集成功后,方可进行考试。
4、鉴定费用:目前按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2010]湘价费字第64号文件执行。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湘价费[2001]328号、湘价费[2003]75文件规定:
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
| 各职业(工种)类别收费标准 元/人次 | ||||
A类 | B类 | C 类 | 其中:等级评定 | ||
初级工鉴定费 | 260 | 200 | 150 | 20 | |
中级工鉴定费 | 320 | 260 | 200 | 30 | |
高级工鉴定费 | 380 | 320 | 260 | 60 | |
技 师 | 500 | 440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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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师 | 590 | 530 | 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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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评审费 | 115元 | 高级技师评审费 | 210元 |
4、联系人:廖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 8478082,
中国石化长岭炼化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