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精神文明建设,现将2022年度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认定工作以2019年修订印发的《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认定管理办法》为依据,专家实地考察根据《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创建标准》评分。
二、2022年文明高等学校创建工作要把“高校党委书记教育工委挂号项目”落实情况、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等工作作为本年度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创建的整体方案中,落实在文明创建的全过程。本次文明高等学校实地考察将对这些工作进行重点考核。
三、根据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到2020年应实现文明校园创建活动100%覆盖。目前还有少数高校未开展文明高等学校创建工作。未开展文明高等学校创建的学校党委应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开展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文件要求。
四、请有意申请2022年度“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认定的高校于2022年10月24日前向我厅提交《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和《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创建自评表》(见附件2),一式五份。
联系人:曾潇潇,虢晶;联系电话:0731-85535605;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238号湖南省教育厅办公楼902室。
附件:1.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认定申请表
2.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创建自评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9月30日
一审 王颖
二审 刘芬
三审 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