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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处、组织人事处、督导室开展联合检查工作纪律的情况通报

通讯员: 编辑: 发布时间:06月06日

纪检监察处、组织人事处、督导室开展联合检查工作纪律的情况通报

按照省纪委“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和省教育厅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切实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严明纪律和处分,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的力度,抓好我院作风建设,由纪检监察处、组织人事处、督导室组成的检查组于2017年5月26日上午8:30至11:00,对学校本部、培训部、小学办公区的正常白班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纪律检查,走访了学院的相关办公区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人员未在岗情况

招生人员:张大明 杜学龙 高敏知 黄优杰 邓有贵 彭贵斌 王列明出 差:王 智 杨 轶 刘 佳 肖宜春 赵晓东 李神灵 蒋思奇 赵晓东 李岳君

轮 休:李 君 游君平

开 会:田新球 龚 颖 张 影 吴 飞

请 假:费 彬 王 彪 陈 辉 赵晓晓

换 休:魏灿华

厂区办事:何金钟

(二)岗位工作情况

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上班炒股、打游戏、聊无关工作的QQ和微信的情况,未发现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的情况。同时,检查组重申了上班工作纪律和履行钉钉审批程序相关规定。

二、其他情况

1、检查组对未在岗人员以部门领导反馈为依据,检查组将对此进一步核实,一经核实有谎报情况者,即执纪问责。

2、本次检查发现有个别未在岗职工未履行钉钉相关请假审批程序。请全体教职工切实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学院相关规定,认真履行钉钉审批程序,各部门领导要严格把关,杜绝随意请假的事情再次发生。

3、检查组以后还将继续开展工作纪律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将严肃处理。欢迎全体教职工监督,如有意见,可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0—8452484;

电子邮箱:hnshzyjijian@126.com

纪检监察处、组织人事处、督导室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