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2022年度春季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分批次招聘面试和试讲的通知

通讯员:组织人事处 编辑:宣传部 发布时间:05月06日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2年春季招聘编外人员考核工作直接采取面试(试教)方式,分为线下(湖南省内地区考生)和线上(湖南省外地区考生)相结合的模式分批次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形式

专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参加试讲。试讲分试教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时长不超过15分钟,其中试教最多10分钟,面试不超过5分钟。试教内容为应聘岗位内容或应聘专业内容,打印2份试讲内容讲义,不用课件,传统黑板板书。

辅导员和专干岗位应聘人员参加半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由固定问题和自由问题两部分组成,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

第一批次面试时间:2022年515日上午8:00候考室签到,8:40开始面试。

第二批次人员根据岗位空余情况再另行通知。

(二)地点: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致知楼(岳阳市岳阳县新开镇)(各室以现场为准)。

(三)湖南省地区的考生线上面试/试讲时间原则安排同天进行(如有调整再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三、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准时集合、候考、面试。

(二)所有考生凭身份证进入候考场和考场。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交由工作人员存放于候考场和考场之外。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

(三)遵守防疫要求,见附件2和附件3,需提交:

1)健康码;

2)绿色行程卡;

3)考试时间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打印,进考点时交给工作人员);

4)《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2,下载、打印、如实填写,进考点时交给工作人员)。

(四)整个考试过程时间及具体安排可根据进程作适当调整。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30-3066067、15907300781(组织人事处)

附件1: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一批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

附件3: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学院

2022年5月6





附件1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招聘

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一批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应聘岗位

序号

姓名

性别

应聘岗位

1

李曼

专任教师A1

28

王强

专任教师A8

2

陈颖

专任教师A1

29

王为国

专任教师A10

3

龚婷

专任教师A1

30

彭芬

专任教师A11

4

纪漫

专任教师A1

31

李妍

专任教师A11

5

夏腾

专任教师A1

32

刘思韬

专任教师A11

6

彭怡

专任教师A1

33

蒋旭

专任教师A11

7

瞿颖男

专任教师A1

34

王诗彦

专任教师A11

8

彭贤民

专任教师A2

35

周石桃

专任教师A11

9

李宇晴

专任教师A2

36

王娜娜

专任教师A11

10

田一星

专任教师A2

37

郭艳

专任教师A12

11

邓志科

专任教师A2

38

李鹤翔

专任教师A12

12

洪宇

专任教师A2

39

龙海峰

专任教师A12

13

麻力文

专任教师A2

40

刘佳英

专任教师A12

14

徐光宇

专任教师A2

41

孙竞成

专任教师A12

15

董洁

专任教师A3

42

黄灌

专任教师A13

16

杨明珠

专任教师A3

43

郭冰

专任教师A13

17

郝瑶瑶

专任教师A3

44

李香玉

专任教师A13

18

胡涛

专任教师A3

45

孙易雨

专任教师A14

19

周旭红

专任教师A3

46

黄婷

专任教师A15

20

赵伟东

专任教师A4

47

谢双

专任教师A15

21

杨富祥

专任教师A4

48

何寅琳

专任教师A15

22

姜永奇

专任教师A6

49

杨李

专任教师A15

23

熊家豪

专任教师A6

50

姚倩

专任教师A15

24

周小华

专任教师A6

51

赵雪倩

专任教师A15

25

龙峰

专任教师A6

52

刘媛媛

专任教师A16

26

赵兴川

专任教师A6

53

王洁

专任教师A16

27

易理银

专任教师A8

54

胡爽

专任教师A16

55

彭顺清

专任教师A16

85

冯婉吉

专任教师 A19

56

朱子鹏

专任教师A16

86

汤星

辅导员B1

57

刘颖

专任教师A16

87

王轩

辅导员B1

58

余进红

专任教师A16

88

易宏学

辅导员B1

59

赵岳平

专任教师A16

89

宾一帆

辅导员B1

60

傅金玲

专任教师A16

90

高炜

辅导员B1

61

李宏

专任教师A16

91

贺健

辅导员B2

62

李佳晨

专任教师A16

92

吕峥

辅导员B2

63

王优

专任教师A16

93

聂峰

辅导员B2

64

张敏(湘潭大学)

专任教师A16

94

罗益

辅导员B2

65

专任教师A16

95

曾文辉

辅导员B2

66

苏睿

专任教师A16

96

李茂隆

辅导员B2

67

张艳

专任教师A16

97

陈小艺

辅导员B3

68

黎天娥

专任教师A16

98

赵馨

辅导员B3

69

郭伶懿

专任教师A16

99

黄雅晴

辅导员B3

70

唐凯

专任教师A16

100

许倩

辅导员B3

71

许依依

专任教师A16

101

易洁灿

辅导员B3

72

段凡

专任教师A17

102

陈晨瑶

辅导员B3

73

赵蓓

专任教师A17

103

吴宛玲

辅导员B3

74

黄煜玲

专任教师A17

104

郑佳丽

纪检审计专干C3

75

徐莉

专任教师A17

105

龚奕纯

纪检审计专干C3

76

刘思雨

专任教师A17

106

彭佳豪

纪检审计专干C3

77

谭琰

专任教师A17

107

董彬

教师发展中心C4  

78

王肖

专任教师A17

108

陈正君

教师发展中心C4  

79

方俊夫

专任教师A18

109

朱沛阳

教师发展中心C4  

80

陈佳

专任教师 A19

110

李泽文

其他专干C6

81

胡旭

专任教师 A19

111

戴望明

其他专干C6

82

谢娇

专任教师 A19

112

胡蕾

其他专干C6

83

徐春花

专任教师 A19

113

唐云波

其他专干 C6

84

黄一帆

专任教师 A19





说明:第一批选拔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考生毕业学校层次、专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资历,男女比例控制的原则进行资格选拔。





附件2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

姓名:                       报考岗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您或您的家属是否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其他症状。

£   £没有

2、您或您的家属14天内是否有高、中风险地区地区、境外(含台港澳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   £没有

3、您或您的家属14天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高、中风险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是否属于疾控或社区要求隔离的密切接触者。

£    £没有

4、您或您的家属14天内是否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   £没有

5、您或您的家属周边是否存有聚集性发病情况。

£   £没有

6、您或您的家属是否由外地或境外国家返回岳阳不足14天。

£ £没有

如果有,注明返回日期_________和出发地__________

我保证,上述内容属实,本人签名确认:

                         填写日期:

请您如实填写此表,此表由招聘单位回收并存档。




附件3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春季招聘非事业编工作人员

疫情防控方案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招聘工作,确保考生安全和面试顺利进行,对所有考生进行分类筛查,并根据筛查审验情况确认可参加招聘面试的对象。

一、筛查审验方式及结果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请考生严格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招聘面试各环节除核验身份外,其余时段需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前,需测量体温并查验身份证、面试前24小时内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面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并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防疫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经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入口查询的行程卡,备注提示14天内到访过带“*”城市的视为黄卡)、面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且无不得参加考试其他情形之列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面试:

1、无身份证,不能提供面试前24小时内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面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需打印,由工作人员回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的(学校官网下载,填写打印,由工作人员回收);

2、防疫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经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入口查询的行程卡,备注提示14天内到访过带“*”城市的视为黄码;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

4、面试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5、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或点击中国政府网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询);

6、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或点击中国政府网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询);

7、面试前28天内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面试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二、考生身体临时出现状况处理办法

面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等症状的,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面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面试,不再追加面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面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三、注意事项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及时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面试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前往有疫情省市,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面试,要全程佩戴口罩。在外餐饮应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饭店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

2、所有考生应在面试前24小时内(即5月14日8:00及以后)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3、提前备好本人面试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以及面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确保信息完整、清晰。

4、考生须自行打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并如实填写,填写日期为疾病筛查当日,疾病筛查时需提交此表。

5、为保证考生能准时进入考场参加面试,请考生务必提前到达考场配合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6、面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

7、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面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8、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部门有关涉疫健康管理规定,自觉遵守面试防疫规定和要求,考前查验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异常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防疫信息和资料。不配合面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异常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面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