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对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通讯员:财务资产处 编辑:宣传部 发布时间:03月31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236号)和《湖南省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湘教通〔2023〕53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全校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聚力攻坚克难,进一步压实各二级单位的责任,坚决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严查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利益。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学校关于教育乱收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雷放华、徐  方

执行副组长:张彦宇、符文文

副组长:郭丽荣、刘滔、刘三青、王智、湛佳、万琼

成  员:财务资产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党政办主任(审计处)、纪委副书记、教务处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招生就业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学生职业发展中心主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及各二级学院书记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务资产处,办公室主任由财务资产处负责同志担任,负责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听取各阶段工作汇报,审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汇总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并报告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在学校做实、做细、落实到位。

三、整治重点

1.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违规提高学费标准,违规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校企合作费、委托培养费等行为。(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校企合作办)、各二级学院)

2.通过虚假宣传、与学历教育挂钩等方式诱导或强迫学生参加培训收费,将培训费与学费捆绑收取等问题。(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学生职业发展中心、招生就业处(校企合作办))

3.未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所有收入纳入学校预算进行统一核实、统一管理,违规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代收代缴和上缴前分配。(责任部门:继续教育学院)

4.校外教学点违规变更学费标准或自立收费名目搭车收费、捆绑收费。(责任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

5.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相关费用行为。(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6.违规跨学期或学年提前预收学费、捆绑收费、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不执行退费政策、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问题。(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7.未按程序、未按时限违规随意上调学费、住宿费标准,未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诱导学生家长。(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8.超标准或超范围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部、教务处)

9.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学习资料、学习用品,违规审批进校园事项,向进校园机构进行利益输送,为乱收费行为提供便利。(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学生职业发展中心)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2023年3月底前完成)

1.制定方案。根据《湖南省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梳理本校教育收费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收费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部署启动。学校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宣传学习湘教通〔2023〕53号文件精神,对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发布专项整治公告,畅通学校举报电话和邮箱,发动广大师生参与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整治氛围。

(二)自查自纠(2023年5月底前完成)

1. 情况摸底(4月20日前)。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整治重点,清查2020年9月以来的各类收费情况,各相关二级单位如实填写《教育收费摸底清单》(附件1),于4月20日前报送财务资产处。财务资产处汇总后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审查,4月28日前报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办。

2. 自查自纠。

二级单位自查自纠(5月5日前),各二级单位对照《教育收费摸底清单》进行自查自纠,填报《教育收费情况自查自纠登记表》(附件2),认真撰写教育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报告,并于5月5日前报送财务资产处,财务资产处汇总后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

审计部门(5月20日前),审计部门对2020年9月以来学校的教育收费开展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审计和检查,全面排查对教育收费政策执行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全面清查教育收费违规违纪突出问题,重点摸清学校教育收费问题底数,建立问题清单,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对梳理出的问题逐项分类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形成审查报告。排查过程中形成的工作材料须由经办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存档备查。

制度体系建设与完善(5月25前),各二级单位完成相关业务制度建设,财务资产处要加强教育收费制度体系建设,按照废除一批、制定一批、完善一批的要求,完善收费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上报学校自查自纠材料(5月31日前),财务资产处根据审查清单和审查报告,汇总填报《教育收费情况自查自纠登记表》,撰写教育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报纪检监察部门审核确认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办。

(三)迎检督导(2023年10月底前完成)

2023年10月前省教育厅将联合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实地明查暗访,督促指导各地各高校深入开展重点问题整治,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瞒报漏报的,将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将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将严肃追责问责,同时省市场监管局将联合省教育厅部署开展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请学校各二级学院、各职能处室要高度重视,以“抓铁有痕”姿态做好各项工作,没有涉及的问题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对于查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及时整改。警示教育、问题整改活动务必保留必要的文字及影音材料。

(四)总结整改(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学校教育乱收费整治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报告。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组织并督导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全面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23年12月8日前报送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教育乱收费问题破坏教育公平、侵害群众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学校要扛起政治责任,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坚持问题导向,迅速开展问题排查,突出靶向治疗,做到抓常抓长、标本兼治,切实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教育乱收费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集成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专项整治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教育收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积极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各二级单位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组织协调,密切配合支持。各二级学院、各职能处室须明确1名部门负责人和1名专职联络员,具体名单、联系电话(见附件3)于3月30日前报财务资产处。

(三)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分管校领导、学院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人的责任,健全上下联动机制。完善监督管理标准,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教育收费制度,做好收费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二级单位按职责分工,加强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四)加大查处力度。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要定期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完善乱收费问题认定标准,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对重点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查处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二级学院、各职能处室要把建立长效机制贯穿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制定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相关制度。要坚持“利剑高悬”,结合实际建立管用的长效机制,做好正面引导和警示提醒,用制度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六、工作监督

  教育乱收费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纪检监察处(德远楼613室),电话:0730-3066013,邮箱:hnshzyjijian@126.com。

 附件:湖南省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