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年公开招聘已经完成笔试、面试、试教等全部考试程序,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和考察环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入围人员名单
序号 |
报考岗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1 |
A1骨干教师 |
|
刘赞辉 |
2 |
B1专任教师 |
20240110602 |
李曼 |
3 |
B1专任教师 |
20240110515 |
夏腾 |
4 |
B2专任教师 |
20240110702 |
徐婉瑜 |
5 |
B3专任教师 |
20240110719 |
肖河 |
6 |
B4专任教师 |
20240110722 |
张正红 |
7 |
B8专任教师 |
20240110810 |
黄楚 |
8 |
B9专任教师 |
20240110817 |
毛莉莎 |
9 |
B11专任教师 |
20240110112 |
谭慧中 |
10 |
B12专任教师 |
20240110115 |
刘锦 |
11 |
B14专任教师 |
20240110222 |
王佩 |
12 |
B15专任教师 |
20240110330 |
胡延鹤 |
13 |
B15专任教师 |
20240110320 |
李炳林 |
14 |
B16专任教师 |
20240110419 |
陈旅璇 |
15 |
B17专任教师 |
20240110430 |
张丹 |
16 |
C1会计员 |
20240110727 |
陈涵达 |
17 |
C2心理辅导员 |
20240110627 |
廖玟 |
18 |
C3专职辅导员 |
20240110819 |
李译正 |
19 |
C4专职辅导员 |
20240110920 |
易爽 |
20 |
C4专职辅导员 |
20240110919 |
张璇 |
21 |
C5专职辅导员 |
20240111123 |
郭子瑶 |
22 |
C5专职辅导员 |
20240111108 |
苏露露 |
二、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4月8日前提交至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625室。
体检地点:各地市三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
(二)体检费用
个人自付。
(三)体检须知
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须有吸毒筛查)。需要复检的,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最多一次)。
1.体检当天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
2.参检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
3.参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提及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4.参检考生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隐瞒病史,一经查实有代检或其他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5.怀孕或可能已怀孕者,请勿做X光检查,请此类人员务必告知体检医师;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检查并及时告知领队及体检医师,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6.积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体检医师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检查、检验项目的,体检人员应予以配合。
(四)注意事项
1.需提交体检报告:纸质版,需盖体检医院公章和体检最终结果论述。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项目,如因怀孕、经期等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需提前向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申请。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体检前及体检结束后保持通讯畅通。按照体检标准,部分体检项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考生要进行复检,我们将及时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复检。请考生务必将手机处于畅通状态,如因联系不上而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考察相关事项
(一)考察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组织人事部负责招聘考察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一个或多个考察组,每组人员不得少于2人。
(二)考察时间安排
原则上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考察工作,并向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人员考察报告。
1、考察内容和程序
(1)考察内容: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考察方式:考察主要采取谈话了解、档案查阅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可以根据需要灵活采取方式。
(3)考察程序
信息提供。考生提供档案挂靠单位、工作单位、院校或社区等相关信息,准备核实报考岗位资格条件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沟通协商。考察组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村组)沟通协商,确定具体的日程安排、程序步骤和有关要求等。
个别谈话。考察工作要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村组)的组织和群众,进行广泛的个别谈话,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地掌握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日常表现。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与考生本人谈话,了解考生参加社会活动,参加党组织、团组织活动,对党的方针政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等情况。
查阅档案。认真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仔细核对年龄、民族、学历、专业、经历等招聘资格条件情况。对享受加分情况及涉及违法违纪违规处理的情况,需要认真核对,并备份有关材料。
延伸考察。根据个别谈话和查阅档案等掌握的情况,必要时可通过相关部门,进一步了解考察对象违法违纪违规情况、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个人诚信记录等情况。根据需要,对于有工作经历的考察对象可到曾经工作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2、考察结果的判定
考察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考察中,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录用后可能影响工作安全或损害国家利益的;
(2)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3)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考试加分或获得考试资格的;
(4)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
(6)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受到开除党、团籍处分的,在高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五年的;
(7)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考察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
要把政治素质作为考察的重点,加强对拟招聘人选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的考察评价,坚决防止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进入事业单位。
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考察组成员如与考察对象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影响考察公正进行的情形,必须回避。
3、确保公平公正
客观公正,不得弄虚作假、歪曲事实,对考察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须核实清楚,取得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要求相关单位加盖公章或相关证明人签名。
4、严格工作纪律
考察组成员要注意工作方法,不得泄露考察对象个人隐私,尽量减少对考察对象的不良影响;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有收受被考察对象礼金、礼券和礼品,接受宴请等行为;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对考察情况失真失实的,追究考察责任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0730-3066069,13397502927
附件:
1、招聘工作人员政治情况考察表一
2、招聘工作人员政治情况考察表二
3、现实表现鉴定材料(应届毕业生)
4、现实表现鉴定材料(有工作单位)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