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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通讯员: 编辑: 发布时间:12月27日

近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守职责使命,强化政治监督。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回应群众期待、保障开局起步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推动《通知》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紧盯责任抓落实,加强上级监督、做实同级监督、支持下级监督,进一步发挥派驻监督作用,通过提出建议、沟通会商、谈话提醒、调研督导等方式,逐级推动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及时传达学习、细化落实举措、严明纪律要求、统筹抓好执行。同时,针对疫情防控、关爱困难群众、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保障群众平安有序出行、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的堵点难点和短板弱项,找准监督的切入点,跟进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确保《通知》部署落地见效,把党中央的关心和温暖送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二、紧盯苗头倾向,从严纠治“四风”。元旦春节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必须扭住不放、寸步不让,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分析研判在先,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高度关注《通知》所列“四风”重点问题,精准把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四风”突出表现和易发多发岗位,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靶向发力,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对于落实《通知》部署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诉求冷硬横推,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创新监督方式,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大数据科学监督,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手段,深挖隐形变异“四风”,深化整治各类节日期间享乐奢靡和餐饮浪费问题,切实增强工作实效。注重发挥系统优势,围绕发现、处置、整改节日“四风”问题,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各级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之间的统筹衔接,进一步畅通党员、群众监督渠道,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内外互动的整体合力。

三、坚持纠树并举,推进综合治理。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以他律推动自律、以自律增进自觉,实现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在对“四风”问题严查快处、通报曝光过程中,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综合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以案促改,对反复发生、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入剖析、掌握症结,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建议,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与时俱进完善制度、优化治理、破解顽疾。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召开廉政教育会议、开展案例警示、组织自查自纠等,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破除特权思想,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强宣传教育,探索更具传播力、说服力、感召力的教育方式和载体,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四风”,带头转作风、树新风,以优良作风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活动,切实解决干部群众实际困难。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加强留置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对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稳妥处置,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走在前、作表率。

举报电话:12388;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对“四风”问题,也可使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举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