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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通讯员: 编辑:财务资产处 发布时间:12月04日

省级各预算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规范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强化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监察部 审计署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2]48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6]210号)做法,结合我省实际,我们修订了《湖南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湘财库〔2019]19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