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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通讯员: 编辑: 发布时间:02月26日

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2-26

计算机机房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管理计算机机房,促进计算机机房的安全使用和高效运作,为教学提供优良的上机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资源中心管理范围内所有机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任何部门、二级学院、教职工和学生在使用计算机机房的过程中,都有爱护公共财产的义务。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四条 信息资源中心是学院计算机机房管理的职能部门,代表学院负责计算机机房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 信息资源中心要保障计算机机房各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解决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

第三章 计算机机房的使用

第六条 上机指导老师必须严格遵守《实验(训)室教师岗位职责》。

第七条 上机实训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实验(训)守则》。

第八条 每学期开学前各任课老师应向机房管理员提供上机所需的软件和其他文件资料,并配合机房管理员实施安装调试。由于计算机数量多,机房的电脑系统和软件安装工作量比较大,不及时提供带来的问题影响教学安排,由任课老师自行负责。

第四章开放原则

第九条 教学计划内使用计算机机房,信息资源中心按教务处教学下达的课程表开放机房。

第十条 非教学计划内要求使用计算机机房,需在钉钉上填写活动场地使用申请,根据机房空余实际情况安排上机时间。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逐步完善。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信息资源中心负责解释。

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机房是信息化教学的重要场所,为保障使用人员安全、财产安全、教学实训等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 管理人员与使用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的思想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2. 计算机机房是重点防火防盗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训)室管理制度》,使用前检查消防器材,使用完后切断所有设备电源并关好门窗。

3. 所有设备、线路维护维修改造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作业,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处理。

4. 严禁学生在计算机机房内接入其他用电设备。

5. 发生意外事故,严格按照《实验(训)室消防、防雷、盗抢应急处置方案》处理。


实验(训)室消防、防雷、盗抢应急处置方案

  1. 实训过程中发生火警,实训教师必须组织实训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并拨打119报警。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关闭电源总闸,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向保卫处汇报,请求支援。

  2. 火情结束后,实验(训)室管理部门应联合学院资产管理处、后勤总务处等相关人员应赶赴现场,及时评估损失情况。

  3. 遇雷暴天气或接上级部门雷暴气象预警,应立即停用实训设备,切断电源。待雷暴天气结束后再恢复正常使用。

  4. 因雷击造成设备损坏,应及时核实、报损。

  5. 发生盗抢事件后,要保护好现场后报警,并向保卫处汇报情况。待现场处理完毕后,及时评估损失情况。

实验(训)室教师岗位职责

第一条 给初次上机实训的学生宣讲相关管理条例。

第二条 要求上机指导教师在上课前五分钟到达教学安排机房门口,组织学生有序进入计算机机房。

第三条 上机指导教师在使用前先检查机房各类设备设施是否有缺失或存在安全隐患;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机房管理人员。

第四条 上机期间,不得擅离机房,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机房。

第五条 督促学生严格遵守相关管理条例和教学纪律,及时纠正学生违章操作行为,制止学生的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交由学生处处理。

第六条 计算机发生故障时,指导教师应及时向机房管理员报告,任何人不准私自拆卸计算机零配件或搬移机房内设备。

第七条 下课前5分钟停止教学活动,安排学生打扫机房卫生,等全体学生离开机房,清点设备,关闭电源,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第八条 对迟到、早退、违规操作等不负责的教师,将上报教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生实验(训)守则

第一条 严禁在机房内吸烟,严禁带食品、饮料进机房,保持机房清洁、卫生。

第二条 严禁在机房内嬉戏打闹,大声喧哗,保持机房安静。

第三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强辐射性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机房。

第四条 严禁拆卸、移动机房内任何设备。

第五条 使用前先检查机房各类设备设施是否有缺失或存在安全隐患;发现异常,应及时向任课老师报告。

第六条 严禁任何人利用计算机观看、传播、拷贝、制作淫秽、反动、迷信等不健康内容。一经发现,送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七条 上机结束后关闭计算机、整理好教室卫生方可离开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