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对省委教育工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学校纪检监察处于2021年6月2日对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6月2日,纪检监察处发布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督查的通知。6月7日,纪检监察处对提交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材料进行集中检查。
1.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召开集中研学8次,达到平均每月开展1次学习的要求;学习内容紧紧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理论、新政策、新动态等进行;参与集体学习的人员范围多次扩大至学校全体正科级以上干部;学习记录详细、完整。
2.石化工程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召开集体学习3次,每次开展均有完整的学习记录,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个人学习笔记记录详实。
3.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未提供总支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记录本,总支提交了领导干部参与校党委理论学习的个人笔记。
4.经管信息学院党总支未提供总支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记录本,总支提交了领导干部参与校党委理论学习的个人笔记。
5.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未提供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材料。
6.人文学院党总支(现已分为人文党支部与思政党支部,成立均未满一年)未提供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材料。
7.机关一支部、机关二支部(成立未满一年)未提供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材料。
二、存在的问题
此次督查发现,在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上主要存在两方面的不足,一是部分党总支及两个直属党支部未提供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材料,开展理论学习不够;二是部分领导干部的学习笔记不够系统、完善。
三、改进意见
针对此次督查的基本情况及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校党委制定的巡察整改意见,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中共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