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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会风会纪管理的通知

通讯员: 编辑:纪检监察处 发布时间:03月04日

机关各处(部)室、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严明的会风会纪推动形成风清气正、担当作为的干事创业氛围,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和学校重点工作高效落实,现就进一步加强会议纪律管理、严肃会风会纪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会议监督管理。各分管校领导要坚决扛牢“一岗双责”政治责任,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本单位组织召开的会议实行会前预审、过程督导、会后问效的全流程闭环监管,确保会议组织严谨有序。

二、严明会风会纪要求。一是要明确会场纪律,要求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将手机关机或静音,禁止接听电话、做与会议无关之事,遵守会场纪律,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进出会场,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增减出席会议的人员或者更改参会人员;二是要强化考勤管理,严格执行会议请假、签到制度,会议现场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到,不允许他人代签,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人员,应会前提交请假申请;三是与会人员要高度服从会议组织部门的现场管理和调度要求,确保会议顺利进行、高效有序。

三、及时通报会议情况。会议牵头部门要设立会风会纪监督岗,专人负责会风会纪督查,一般会议可由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在会议结束时对本次会议情况进行口头通报,重大会议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内部通报。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会风会纪管理的重大意义,积极构建本单位会风会纪管理体系,坚决杜绝不良现象,确保会议活动政治性、纪律性、实效性显著提升,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学校纪委负责对分管校领导、各单位落实本通知要求的监督工作,会风会纪情况通报工作的落实情况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对未按要求落实本通知2次及以上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纪律约谈,约谈情况记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对屡约不改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条处理。



中共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