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学校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新闻宣传工作热情,提高新闻宣传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学校新闻端口的舆论导向作用,服务学校中心工作,不断提高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稿酬发放原则
稿件以反映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校园文化、校友成果,以及校内外政治时事等为主要内容,坚持正面宣传,弘扬主旋律。特稿特酬,优稿优酬,一般稿件视情况给予一定稿酬。
二、稿酬发放对象
校级及以上媒体所采用的文字、图片、微视频等作品原作者。
三、稿酬计算标准
(一)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
在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上采用的稿件,
根据稿件的类型及用稿方式给予稿酬并根据当期阅读量给予奖励。
1.基础稿酬
稿件类型 |
项目 |
标准及稿酬 |
文字类 |
标准 |
不足500字 |
500-1000字 |
1000字以上 |
稿酬 |
15元/篇 |
20元/篇 |
30元/篇 |
视频类 |
标准 |
不足3分钟 |
3-5分钟 |
5分钟以上 |
稿酬 |
15元/条 |
20元/条 |
35元/条 |
图片类 |
标准 |
摄影作品 |
海报作品 |
稿酬 |
5元/张 (单篇不超过30元) |
15元/张 |
排版编辑 |
标准 |
平面 |
原创H5 |
稿酬 |
10元/篇 |
15元/篇 |
2.阅读量奖励
(1)抖音、视频号:阅读量统计截止视频发出后72小时,阅读量在10000—50000人次奖励50元/篇;阅读量在50000—100000人次奖励80元/篇;阅读量达100000以上人次奖励150元/篇。
(2)微信公众号:阅读量统计截止推文发出后72小时,阅读量在1000—5000人次奖励30元/篇;阅读量在5000—10000人次奖励50元/篇;阅读量达50000以上人次奖励100元/篇。
(二)省级及省级以上平面新闻媒体
平面媒体 |
标准及稿酬 |
《人民日报》 《光明日报》 《中国教育报》 《中国青年报》 |
500字以内 |
500字以上 |
1000元/篇 |
2000元/篇 |
《湖南日报》《湖南省教育厅工作简讯》 |
500字以内 |
500字以上 |
300元/篇 |
500元/篇 |
(三)校外主流新闻媒体网站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网站
网站级别 |
稿酬 |
中央级 |
200元/篇 |
省级 |
100元/篇 |
各单位按照《全员责任清单》完成宣传报道任务后再发表的宣传报道可参照以上标准进行稿酬奖励。
(四)校报
在《湖南石化职院》上采用的稿件,根据稿件的类型及字数按如下标准给予稿酬:
稿件类型 |
项目 |
标准及稿酬 |
消息类 |
标准 |
不足200字 |
200—600字 |
601—1000字 |
1000字以上 |
稿酬 |
10元/篇 |
20元/篇 |
30元/篇 |
40元/篇 |
通讯类 |
标准 |
不足1000字 |
1000—2000字 |
2001—3000字 |
3000字以上 |
稿酬 |
30元/篇 |
70元/篇 |
70元/篇 |
100元/篇 |
评论类 |
标准 |
1000字以内 |
1000字以上 |
稿酬 |
60元/篇 |
100元/篇 |
散文随笔等作品 |
标准 |
1000字以内 |
1000字以上 |
稿酬 |
30元/篇 |
40元/篇 |
其他 |
标准 |
书画作品 |
摄影作品 |
诗词20行内 |
诗词20行以上 |
稿酬 |
10元/幅 |
10元/幅 |
20元/首 |
30元/首 |
排版编辑 |
标准 |
美术编辑 |
文字编辑 |
稿酬 |
20元/版 |
20元/版 |
四、稿酬发放
各二级学院、各职能处室、各单位应于每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当月发稿汇总情况报送宣传统战部,宣传统战部审核后及时予以公布。稿酬一学期结算一次,由宣传统战部审核发放。
五、其他事项
1.各类转载稿、会议讲话、公告性质的稿件不予支付稿酬。
2.未经审核在媒体发表的、内容不实或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的稿件,一律不发放稿酬。
3.稿件被校外主流新闻媒体网站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网站 多家媒体转载,以级别最高类支付稿费。
4.同一稿件在同一媒体的不同渠道上刊登,以级别最高类支付稿费。
5.同一稿件有两名以上作者的,由第一作者领取稿费后自行分配。
6.未尽事宜由宣传统战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六、本办法由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自2024年11月5日起执行。之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中共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