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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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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全体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广大教职工利益的代表。

学校工会下设九个分工会,分别为:机关分工会、石化工程学院分工会、机电工程学院分工会、经管信息学院分工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分工会、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继续教育学院分工会、人文学院分工会和教辅分工会。

学校工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依照《中国工会章程》,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学校工会全面履行如下职责:

(一)深入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切实保持和增强工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教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教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教育。

(三)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代表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五)弘扬劳模精神,做好各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宣传和服务工作。

(六)组织开展教职工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

(七)密切联系教职工,倾听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八)关心教职工切身利益,做好困难教职工帮扶工作,重视和维护女教职工利益。

(九)增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会会员的综合素质。

(十)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工会关于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收好、用好、管好工会经费、工会财产。

(十一)完成上级工会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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