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
湘教通〔2017〕53号
关于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文件精神,为办好湖南省2017年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赛预报名工作
湖南省2017年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将依据国赛赛项(详见网址:http://www.nvsc.com.cn/html/2017/qgds-tz_0112/19849.html)开设省赛项,所有赛项接受各地各校预报名,中职赛项以市州为单位报名,高职赛项以学校为单位报名,2017年省赛将根据各地各校参赛预报名情况决定各赛项举办方式。有1-2个单位报名参赛的赛项,由报名参赛的单位组织比赛,选拔选手参加国赛;有3个单位报名参赛的赛项,由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指定一个参赛单位牵头协商,产生竞赛办法,并组织比赛选拔选手参加国赛;有4个及以上单位报名的赛项,竞赛组织委员会将组织现场比赛,选拔选手参加国赛。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好2017年湖南省赛赛项预报名表(附件1),并2月28日17:30前将电子档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档报省教科院职成所。
二、省赛承办赛项工作
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承办赛项实行申报制。各高职高专和中职院校均可申报承办赛项。各意向承办赛项的中、高等职业院校要积极争取上级主管单位,有关行业、企业、协会的支持。凡申请承办赛项的单位,必须先取得一个以上省有关厅局、省级相关行业、协会或者市州人民政府的支持,经该单位同意与教育厅共同主办竞赛,并支持学校承办比赛,才能向教育厅提交申请。2017年,省教育厅原则上不再单独主办教育类以外的竞赛赛项。承办中职组赛项以市州为单位组织申报、承办高职组赛项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申报,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好《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赛项承办申请表》(附件2),于2月28日17:30前将电子档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档报省教科院职成所。省教育厅将择优遴选确定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赛项承办单位。
三、国赛裁判员、监督员推荐工作
根据《关于推荐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通知》(赛执委函〔2017〕5号)(详情请登录网址:http://www.nvsc.com.cn/html/2017/qgds-tz_0122/19855.html)要求,请各市州、各职业院校结合专业开设情况,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并于2月2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表格报省教科院职成所。省教育厅将审核遴选确定最终人选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
四、要求
1.请各高职高专和中职院校,特别是已立项建设的卓越院校,要积极申报承办赛项。
2.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组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各校高度重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3.各地各校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已预报名的赛项,也不得参加未预报名的赛项。
4.各地各校要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各项条件,对推荐国赛裁判员、监督员严格把关。
5.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初定于4月初举行,各地各校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抓紧时间组织本级初赛。
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职成处:
刘彦奇,联系电话:0731-84714897,18900770199。
省教科院职成所:
周洪波,联系电话:0731-85182386,18974917160;
吴湘丰,联系电话:0731-84402940,13387312790。
通讯地址:长沙市蔡锷北路教育街11号817房(邮编:410005)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