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级: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2〕13号)和《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湖南石化职院院发〔2019〕48号)的文件精神,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在德、智、体、美、劳多方面全面发展,公开、公平、公正的做好本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
二级学院 |
总数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经管信息学院 |
342 |
162 |
29+7=36 |
144 |
二、评选对象
2022级、2023级、2024级三年制大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文明行为准则,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全年无不良行为和违纪现象;
3.生活俭朴,无脱离家庭经济实际的高消费行为,无高档通讯工具、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等不节俭行为;
4.符合评选要求的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人口、民政支出困难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及残疾人子女、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的特殊群体学生优先评选;
5.勤奋好学,积极上进,同等条件下成绩优秀的同学优先考虑;
6.已认定为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关心班集体,热心服务同学,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8.退役军人不参评国家助学金,享受退役军人专项助学金。
四、提交材料
1.学生个人申请书;
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国家助学金评定信息表和家庭成员信息表(电子版)。
五、评选流程
1.个人书面申请,班级召开班会民主评议,班主任签署意见报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对各班级汇总的书面申请和审批表进行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二级学院将评选学生名单、评审细则、公示名单于11月1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
3.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审后报学校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评选结果于11月10日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六、评选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助力乡村振兴,保障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人口、民政支出困难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残疾学生和烈士子女等享受最高档次资助。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3.各二级学院、班级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民主评选程序,认真组织评选工作,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要求受助学生捐赠国家助学金。
4.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进行客观认定,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应该获得资助的学生真正享受到国家的阳光政策。
5.各位班主任要利用评定奖、助学金的契机,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
6.申请参评的学生应诚实守信,实事求是。一旦发现在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学校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年,同时终止该生其他资助项目的申报或款项发放,追回已发放的资助款项,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获资助的学生出现请客吃喝等违规现象,将停发国家助学金,学校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获资助的学生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将停发国家助学金。
7.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资助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附表: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国家助学金(本专科)家庭成员导入模板
国家助学金(本专科)评定信息导入模板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