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化职院高技能人才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09】34号文件精神,从2009年开始,逐步建立由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共同投入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财政对我省经济发展所需的紧缺的高技能人才晋升技能等级培养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年培训人数中的3%用于技工院校“双师型”教师。我院作为岳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定点培训机构,肩负着对企业进行高技能人才培训的重任。为了有序开展这项政策性强、关联度大的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成立高技能人才培训领导小组
顾问:雷放华、李结果
组长:徐方
副组长:周耀华、刘滔
下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办公室
主任:符文文
副主任:杨六荣、黄建华、肖宜春、刘顺清、谈宇明、高敏知、王秋桂、谢学军、李岳君
成员:培训中心全体老师、教务处及各系部有关老师、财务处有关人员
二、高技能人才培训实施办法
1、加大对< <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宣传,主动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做好学员的报名、报到等工作。
2、确定培训任务后,由培训中心牵头、财务处协助,在签订培训协议的前提下,督促企业按公布的收费标准将全部培训鉴定费用足额支付给我院。
3、认真组织教学,确保培训质量。由培训中心牵头、教务处协助配备优秀教师,组成培训班子。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需求,制定详细的教学方案,征求送训学员企业的意见,于开班前1周报岳阳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后,严格组织实施。
4、培训结束后,培训处组织学员和送训企业对培训内容、方式、时间等进行培训评估,组织对授课教师的考核。同时,组织学员参加高一级别的技能鉴定。
5、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员,与企业一起组织相关凭证材料,向岳阳市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培训补贴。
6、培训中心派专人负责建立完整有序的高技能人才培训档案和教学档案。
培训档案包括培训学员登记表、经劳动保障部门验印的培训推荐人员名册,培训学员的工作资历、学历、职业资格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教学档案包括培训计划、课程安排和培训实施情况、教师名册、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办班备案表、培训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情况等。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
2009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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