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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石化职院2021年培育建设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19   点击数:

湖南石化职院关于组织申报

2021年培育建设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培育建设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2),学校组织2021年培育建设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共包括两大类项目,具体如下:

(一)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分为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十个类型。具体建设标准和内容详见《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建设标准(试行)》《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3)。

1.申报范围。根据《关于征集“十大”育人示范案例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20〕14号)精神,今年立项建设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应从2020年已征集的“十大”育人案例中遴选。各高校有申报意向者需按照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关于实施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和前期报送“十大”育人案例实际,提交项目申请,在校内组织初审并公示一周后,统一推荐到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已获教育部和我省立项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包括直接相关的工作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因教育厅对课程思政项目已有专门的部署,故此通知中“课程育人”类型的精品项目,应从思政课程中予以遴选。

2.申报数量。我校十个类型项目可申报1项。

(二)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即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建设项目,分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团队建设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三个类型。具体建设标准和内容详见《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支持对象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含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其他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含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干部等人员)三种身份。

1.实行限额申报。“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我校可申报3项,申报类型和身份均不得重复。已获教育部和省立项支持的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建设项目主要支持对象、团队负责人、主持人等,不得申报2021年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

2.严格审核把关。各高校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照《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严把人选质量条件,统筹申报类型和身份,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人选推荐材料应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如有异议,高校要认真组织调查,有关异议材料及调查结论随推荐材料一并报送。高校党委应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对所有推荐人选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或出具虚假材料,不能认真履行推荐职责的高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停止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二、申报要求和时间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在2021年6月1日之前,填写好相应申报材料(见附件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材料为《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书》和《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汇总表》,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申报材料为《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建设项目申报书》或《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团队建设项目申报书》或《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以及《湖南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汇总表》。将电子文档发至谢畅钉钉,同时将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每一个具体项目一袋,袋子正面贴申请书封面),交至德育创新发展研究中心617谢畅,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培育建设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

附件2:2021年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说明

附件3:关于2021年培育建设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的资料汇编

德育创新发展研究中心

2021年5月18日

附件1:关于2021年培育建设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docx

附件2:2021年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说明.doc

附件3:关于2021年培育建设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资料汇编.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