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4年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湘职成学会[2014]3号
各高职学院、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各市(州)教育局职成科、职成教育研究机构、职成学会,本会各研究会:
为进一步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的开展,加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研究,促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本会决定开展2014年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省各级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和研究机构,各高等职业院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各职业培训机构和本会分支机构等从事职业教育的各类人员,均可报送论文参评。
二、评选范围和要求
1、论文要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精神,围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教育管评办分离、立德树人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新见解、新思路和新举措。论文力求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论点清晰、论据充分,有必要的事实、数据或典型案例,有较强的说服力,有一定的借鉴或推广价值。
2、参评论文必须是作者独立完成的、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论文。研究专业技术的科技论文不参加本次评选,工作总结或解题指导等文章不能参评,已经获得省级其他奖励的论文不再参评。
3、论文结构要完整,格式符合规范。论文应在标题之下写出内容摘要、关键词,文末应注明参考文献。全文字数一般应为3000~5000字,最多不超过6000字。
4、论文供稿要符合以下要求:每篇论文一式三份,使用A4纸,用计算机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经所在单位在“2014年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参评申报表 ”(见附件2)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方可供稿。论文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单位名称。
三、申报
1、高等职业学院、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的参评论文经学校初评后,以学校为单位推荐,国家级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每校推荐上报的论文数量不超过15篇,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每校推荐上报的论文数量不超过12篇,其他高职院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每校推荐上报的论文数量不超过10篇。
中等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和市州职成教研究单位的参评论文经市州初评后再向本会推荐。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每校推荐上报的论文数量不超过12篇,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每校推荐上报的论文数量不超过10篇,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每校推荐上报的论文数量不超过8篇。
学会所属研究会的参评论文由该研究会初评后再向本会推荐,每个研究会推荐上报的论文不超过15篇。
2、每人限报2篇第一作者(或独著)论文。合著论文的作者限在3名以内。所有参评论文材料一律不退,请申报者自留底稿。
3、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须提交复印件,注明发表刊物名称、目录、主办单位和发表时间。
4、论文上报单位统一提交纸质稿及相应的电子文档,不受理个人上报材料。请各地各校和相关机构统一将本单位推荐的参评论文纸质文本(一式三份)、“2014年湖南省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参评申报表”(一式一份)和“2014年湖南省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推荐参评论文清单”(一式一份,见附件3)送(寄)省评审办公室;相关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其格式如下:以市(州)或学校名称命名建立文件夹,文件夹中设“推荐的论文”和“参评申报表”两个子文件夹,以及“参评论文清单”文档。“推荐的论文”子文件夹中每一篇论文的word文档按“序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参评申报表”子文件夹中的各word文档可按“序号+姓名”命名。没有提交电子文档的论文将不予评审。
5、每篇论文缴纳评审费(含获奖证书工本费等)70元整。
四、评审
1、成立评审组织机构
成立由本会会长为组长的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办公室,由本会秘书长任主任;聘请职业院校、职成教育研究机构、行业企业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评审活动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2、奖项及奖励
本次优秀论文评审设一、二、三等奖,各等级获奖篇数分别占参评论文总数的10%、20%和30%。获奖论文将颁发优秀论文获奖证书。
五、其他事项
1、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的研究成果,严禁抄袭或剽窃他人的成果或作品,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取消获奖荣誉,书面通报本人及单位,个人3年之内不能参加本会组织的论文评选、科研规划等项目申报。
2、请各单位于2014年9月5日前完成初评工作,省评审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9月8日至9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3、评审办公室设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秘书处,地址:长沙市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14室省职成学会秘书处办公室,邮政编码:410005,联系人:卢嗣之、唐翠雯,电话,0731-84110490,电子邮箱:2233145035@qq.com。
注:学院申报受理时间截止为9月5日。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13397502897
附:
1、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参评论文格式要求
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
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优秀论文评选
参评论文格式要求
一、正文(正文小标题用宋体四号加粗,正文用宋体四号不加粗)
正文内容要求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具有学术性、创新性和实践性。字数(包括图、表)6000字以内。
二、标题(标题用宋体三号加粗)
中文标题力求简明、醒目,能准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不用非公知公认的缩写或符号,尽量避免用英文缩写。
三、摘要(“摘要”用【】黑体五号加粗,摘要内容用宋体五号不加粗)
概括陈述论文研究的背景、目的、方法和主要结论,要求客观反映出论文的主要信息。不要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不要对论文内容作诠释和评论(尤其是自我评价);不要使用“本文”、“文章”、“作者”、“笔者”等作为主语。非公知公认的符号或术语第一次出现时应写全称。字数不少于200字。
四、关键词(“关键词”用【】黑体五号加粗,关键词内容用宋体五号不加粗)
一般每篇文章可选 3-5个关键词,用全称。关键词为反映文章最主要内容、对文献检索有重要作用的术语,多个关键词之间以“;”隔开。
五、图表
文中插图与表格放在相应正文之后,分别按出现顺序用图1、图2……或表1、表2……统一编号。插图的序号、标题及注释居中置于图的下方,表格的序号及标题置于表格上方,表注置于表格的下方。全文只有一个表或一个图时,只标注“表”或“图”,不标序号。
六、章节标题编号:
一级标题用一、二、三……;
二级标题用(一)、(二)、(三)……;
三级标题用阿拉伯数字编号1、2、3、……;
四级标题用(1)、(2)、(3)……。
七、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用黑体五号加粗,参考文献内容用宋体五号不加粗)
参考文献应依照引用的先后顺序标出,根据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GB 3469)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
专著[M]、论文集[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网上电子公告[EB/OL]、网上期刊[J/OL]、网上报纸文章[N/OL]、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Z]。
(1)引用专著的:作者姓名.书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如,[1]xxx.xxxxxxxx[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121-123.
(2)引用期刊文章的:作者姓名.文章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如,[1]xxx.xxxxxxxx [J].教育研究,2010(2):22-27.
(3)引用学位论文的:作者姓名.题名[D].授予学位地:授予学位单位,出版年.如,[1]xxx.xxxxxxxx [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1.
(4)引用电子文献的: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获取和访问路径.发表日期,如:[1] xxx.xxxxxxxx [EB/OL].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2/content_61930.htm.2001-03-16.
(5)引用其它文献的依此类推。
八、基金项目
属于基金资助项目或立项课题的来稿,请注明项目或课题名称、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
九、论文页码
论文每页居中标明页码“第1页,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