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三届“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会[2015]5号
各地方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行业教育协(学)会、学会分支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批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强调的要“落实好职业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用优秀成果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要求,展示近五年全国职业教育科研的优秀成果,进一步鼓励和调动职业教育战线广大干部、教师和教育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高质量的优秀科研成果,引领和推动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在总结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2006和2010年举办的第一、二届“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经验基础上,学会决定举办第三届“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以下简称“第三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第三届评选活动的范围主要是面向第二届评选活动即2010年7月以来全国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科学研究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以往从未申报,本届首次申报特等奖的,其成果完成时间可以不受年限的限制。各地方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学会分支机构,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学术团体、各类院校和社会各界及个人均可申报。
2.举办该活动不仅是学会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科研领域的一项重要活动。请各地方职教学会、行业教育协(学)会、学会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行业、学会机构)和高等学校、省级及以上的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相应级别的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做到广泛参与、踊跃参评,并负责所属单位参评成果的推荐报送工作。
3.学会将成立第三届“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学会学术委员会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有代表性、权威性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学会学术部负责。
4.对获奖成果将于今年10月下旬在学会举办的2015年学术年会上进行表彰。
第三届评选活动按照《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请各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按《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三届全国“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实施办法》(附件1)要求,总结整理成果,认真填写《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向所在地方、行业、学会机构及有关单位提出申请。各地方、行业、学会机构及有关单位经审核推荐的成果,请填写《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推荐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按要求报学会学术部。
本通知和相关附件,以及届时获奖成果公示、发布文件将在学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www.chinazy.org)和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网站(www.cvae.com.cn)公布 ,请及时查阅下载。
关于做好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三届“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参评成果推荐报送工作的通知.jpg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doc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推荐工作情况汇总表.doc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三届“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