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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石化职院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1-31   点击数:

湖南石化职院关于组织申报

2021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文件要求,学校组织2021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需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已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里有说明)列出的资助课题,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不在课题申报指南领域和方向的课题,不予立项。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申评书》(见附件4)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三、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课题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择优立项。我校限报2项。

六、申报要求和时间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在2021年3月15日之前,认真阅读《填报须知》(见附件3),并填写《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见附件4),将电子文档发至贺慧敏钉钉,同时将《立项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交至科研处517贺慧敏,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关于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7号).pdf

附件2:《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科规通〔2021〕1号).pdf

附件3:《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填报须知》.docx

附件4:《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doc

科研处

202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