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化职院关于组织申报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科规通〔2023〕1 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题
本年度专项课题包括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国家教育考试研究专项、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教育财建研究专项、教育督导研究专项、职业教育研究专项。各专项课题选题要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围绕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着眼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破解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二、申报指标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我校限额申报指标为: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2项、国家教育考试研究专项2项、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3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1项、教育财建研究专项3项、教育督导研究专项1项、职业教育研究专项2项。
三、课题申请人条件
(一)专项课题申报人均应具有相关工作、研究经历或实践管理经验。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的课题申报,须由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组织,相对应的业务或管理部门参与;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申报人须为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校、教师培训机构、高等学校、教育科研单位的从事教师培养、培训等相关工作的教师、教育科研工作者和教育管理工作者。教育督导研究专项课题要求申报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教育督导工作3年以上。职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要求申报人为教育行政部门在职人员、职业院校教职员工、相关教育科研机构(中心)人员。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要求请咨询专项课题管理单位联系人。
(二)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有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或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者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课题申报人按《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指南》,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
(五)避免重复申报。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四、申报流程与时间
1.材料报送。2月22日之前,申请人需认真阅读《填报须知》(见附件2),并填写《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见附件3)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用于匿名评审)》(见附件4),将电子文档按照“姓名+课题名称+课题类别”的格式命名发至贺慧敏钉钉,逾期将不予受理。
2.校内评审。2月26日之前,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完成校内评审,其中包括资格审查、匿名评审、结果公示等环节。
3.网上申报。2月26日之前,通过校内评审的课题,申请人登陆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网上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116.62.79.5)完成网上申报,并打印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科研处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