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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石化职院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3-14   点击数:

湖南石化职院关于组织申报

第二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机关各处(部)室、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37号)要求,学校组织2第二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教改项目分为重点资助项目(含委托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含青年专项)两大类,要求以实践应用为鲜明导向,聚焦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开展前瞻性、系统性、全局性、创新性研究,项目成果应对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一般意义上的教育宏观管理研究不纳入本次立项内容。具体参照《管理办法》第四、五、六条相关规定。

、申报名额及要求

重点资助项目不超过3项、一般资助项目不超过6项。青年专项需在申报书中注明,占用一般资助项目名额并在评审时享有优先权。申报的项目其团队成员中从事一线教育教学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50%。教改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已承担首届教改项目主持人的,本届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以项目组成员参加申报,且不得超过2项。

选题要求聚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课堂教学效率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目标达成等方面,自主选题。

重点资助项目与一般资助项目分开申报,申报名额不相互调剂。重点资助项目申报时须注明是否接受调剂到一般资助项目。如接受调剂,重点资助项目立项未通过的可继续参加一般资助项目评审。

    关于不得申报的情形:

1.已获国家、直属部门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研究等项目立项支持的;

2.已获国家、省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支持的;

3.已获省级或省级以上教改项目立项的;

4.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重要突破的;

5.已在首届教改项目立项的(含重点和一般资助项目);

6.其他被省教育厅认定不可申报的情形。

、申报流程与时间

1.材料报送410日之前,申请人《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及《第二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档交至科研与实训中心,申报书字体字号使用宋体五号;封面第一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不要改变栏目和规格;如因篇幅原因需对表格进行调整,应当以“整页设计”为原则。将电子文档按照“姓名+项目名称”的格式命名发至贺慧敏钉钉逾期将不予受理

窗体顶端

                                               科研与实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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