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教学改革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概论教育的通知》和不断增强概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通知》精神的要求,根据概论课程自身的特点,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
一、教学改革纳入学校骨干教师评审条件
是否参与课改以及在课改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所起的作用,将作为我校骨干教师评审的重要条件之一,也是我校向上级教育部门推荐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等重要条件之一。
二、纳入学校选送教师外出参观学习和培训的条件
是否参与课堂教学的改革,以及在课堂教学改革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所起的作用,将作为学校选送教师外出参观学习和培训的重要条件之一。
三、教学改革纳入学校评先评优
是否参与课堂教学的改革,以及在课堂教学改革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所起的作用,将作为学校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如:校内教学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按规定把“高效课堂”上成常态课的;不积极参加课改教研活动的;不承担学校规定的公开课任务的;不按规定撰写课改论文的等等。
四、建立教师队伍建设制度
概论课是高校政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性质和特点要求任课教师既要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对国际国内形势有一定研究,又能把握当代大学生的思想脉搏,各方面素质很强。师资队伍建设的状况,直接关系到概论课的质量。要实行“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模式;在师资队伍的培训上,按照“强化培训,提高素质”的思路抓师资队伍建设。
马克思主义学院毛泽东思想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
20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