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3)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企业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章》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传达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组织党员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建议。
4.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障党员的权力不受侵犯。
5.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消极现象作斗争。
6.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7.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优秀党员,在开展“支部五化”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8.做好党费缴纳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的日常培养教育工作,讨论表决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学习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党建制度。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和党组织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10.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要问题及上级组织交办的相关事宜。
人文学院党总支思政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二、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和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大学生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和大学生的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和大学生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和大学生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和大学生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开展新时期“两学一做”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五、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六、发展党员票决制度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七、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八、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党总支,支委要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九、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十、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3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石化工程学院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