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体检与考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3-26 点击数:

我校2023年公开招聘已经完成笔试、面试、试教等全部考试程序,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和考察环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入围人员名单

序号

报考岗位

准考证号

姓名

1

A1骨干教师


刘赞辉

2

B1专任教师

20240110602

李曼

3

B1专任教师

20240110515

夏腾

4

B2专任教师

20240110702

徐婉瑜

5

B3专任教师

20240110719

肖河

6

B4专任教师

20240110722

张正红

7

B8专任教师

20240110810

黄楚

8

B9专任教师

20240110817

毛莉莎

9

B11专任教师

20240110112

谭慧中

10

B12专任教师

20240110115

刘锦

11

B14专任教师

20240110222

王佩

12

B15专任教师

20240110330

胡延鹤

13

B15专任教师

20240110320

李炳林

14

B16专任教师

20240110419

陈旅璇

15

B17专任教师

20240110430

张丹

16

C1会计员

20240110727

陈涵达

17

C2心理辅导员

20240110627

廖玟

18

C3专职辅导员

20240110819

李译正

19

C4专职辅导员

20240110920

易爽

20

C4专职辅导员

20240110919

张璇

21

C5专职辅导员

20240111123

郭子瑶

22

C5专职辅导员

20240111108

苏露露

二、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4月8日前提交至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625室。

体检地点:各地市三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

(二)体检费用

个人自付。

(三)体检须知

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须有吸毒筛查)。需要复检的,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最多一次)。

1.体检当天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

2.参检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

3.参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提及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4.参检考生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隐瞒病史,一经查实有代检或其他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5.怀孕或可能已怀孕者,请勿做X光检查,请此类人员务必告知体检医师;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检查并及时告知领队及体检医师,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6.积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体检医师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检查、检验项目的,体检人员应予以配合。

(四)注意事项

1.需提交体检报告:纸质版,需盖体检医院公章和体检最终结果论述。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项目,如因怀孕、经期等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需提前向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申请。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体检前及体检结束后保持通讯畅通。按照体检标准,部分体检项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考生要进行复检,我们将及时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复检。请考生务必将手机处于畅通状态,如因联系不上而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考察相关事项

(一)考察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组织人事部负责招聘考察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一个或多个考察组,每组人员不得少于2人。

(二)考察时间安排

原则上20244月30前完成全部考察工作,并向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人员考察报告。

1、考察内容和程序

1)考察内容: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考察方式:考察主要采取谈话了解、档案查阅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可以根据需要灵活采取方式。

3)考察程序

信息提供考生提供档案挂靠单位、工作单位、院校或社区等相关信息,准备核实报考岗位资格条件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沟通协商。考察组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村组)沟通协商,确定具体的日程安排、程序步骤和有关要求等。

个别谈话。考察工作要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村组)的组织和群众,进行广泛的个别谈话,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地掌握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日常表现。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与考生本人谈话,了解考生参加社会活动,参加党组织、团组织活动,对党的方针政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等情况。

查阅档案。认真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仔细核对年龄、民族、学历、专业、经历等招聘资格条件情况。对享受加分情况及涉及违法违纪违规处理的情况,需要认真核对,并备份有关材料。

延伸考察。根据个别谈话和查阅档案等掌握的情况,必要时可通过相关部门,进一步了解考察对象违法违纪违规情况、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个人诚信记录等情况。根据需要,对于有工作经历的考察对象可到曾经工作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2、考察结果的判定

考察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考察中,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录用后可能影响工作安全或损害国家利益的;

2)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3)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考试加分或获得考试资格的;

4)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

6)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受到开除党、团籍处分的,在高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五年的;

7)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考察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

要把政治素质作为考察的重点,加强对拟招聘人选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的考察评价,坚决防止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进入事业单位。

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考察组成员如与考察对象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影响考察公正进行的情形,必须回避。

3、确保公平公正

客观公正,不得弄虚作假、歪曲事实,对考察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须核实清楚,取得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要求相关单位加盖公章或相关证明人签名。

4、严格工作纪律

考察组成员要注意工作方法,不得泄露考察对象个人隐私,尽量减少对考察对象的不良影响;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有收受被考察对象礼金、礼券和礼品,接受宴请等行为;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对考察情况失真失实的,追究考察责任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0730-306606913397502927


附件:

1、招聘工作人员政治情况考察表一

2、招聘工作人员政治情况考察表二

3、现实表现鉴定材料(应届毕业生)

4、现实表现鉴定材料(有工作单位)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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