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9]24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人事处(干部处):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 号)要求,现就 2019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继续教育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水平,整体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对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省直主管部门、具备条件的高校、国有大型企业等单位统一组织的公需科目、专业科目面授或网络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培训。
省直主管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及实施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大力发展现代远程培训和在线培训,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质、高效、适用、便捷的服务。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本市州继续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市州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2019 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主题为:一带一路与开放强省。
二、扎实开展继续教育登记
省直部门仍采取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符合申报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领取按《关于做好2014 年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4〕118 号)要求,将取得中级职称人员的信息统一汇总并填写《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实名制领取登记表》(见附件 1)后,统一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年份逐页认真填写登记证书,确保信息规范完整;施教机构实施培训后要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省直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予以确认并加盖审核部门印章。
各市州继续教育登记工作,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规定。
三、及时办理继续教育合格验证
省直单位申报2019 年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登记、验证经主管部门初审后,由省直主管部门收齐登记证书、相应年度培训材料(结业证书或含培训通知及培训签到表等)并提交《2019 年度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理申请书》(见附件2,下同),于当年 7 月至 8 月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统一集中一次性办理《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时证书 》(见附件 2,下同),不接受其所属单位和个人单独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中央在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委托我省进行高级职称评审的,由单位人事部门收齐参评高级职称人员继续教育材料、《2019 年度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理申请书》,于当年 9月至 10 月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统一集中性办理继续教育合格证书,逾期不予办理。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验证按照工作属地原则,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托管的县市区(含)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据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具体规定在当地统一办理。
市州各单位申报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合格验证,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省直单位或高校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的继续教育登记、验证等由省直主管部门或高校自行负责。
四、相关要求
(一)按照有关规定,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 60 学时,培训可以采用的形式及所需的培训材料详见附件 5。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将作为聘任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继续教育考核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作为职称评审评价指标之一,设置为权重项占 3%,设置为加分项则为总分值的 3%。
(二)2019 年度参评高级职称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验证的时间跨度为 2014—2018 年;具有硕士学位的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为2015—2018 年;博士(需提供学位证复印件)为 2017—2018 年。
(三)国家级和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省直主管部门等在组织公需科目面授培训前,须将公需科目培训方案(培训时间、培训计划安排、培训教材、拟培训人员范围)的电子版与纸质版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备案;开展网络培训的,须将培训课件、培训教案等相关资料的电子版与纸质版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否则培训结果将不予确认。
(四)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市州所属单位的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的备案管理和组织实施,并做好监督管理。年度继续教育工作的情况于12 月底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五)全省采用统一格式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时证书》(附件3),申报材料中继续教育已进行过学时验证登记的年份,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原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即可视为完成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无需重复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材料。
(六)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依据明确的培训范围开展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各市州、各单位均应予以认可。
(七)专业技术人员往年没有按时参加的公需科目或专业科目培训,可以由主管部门向省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统一组织面授补训,也可参加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网络补训。
附件:1.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实名制领取登记表
2.2019 年度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理申请书
3.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含存根联)
4.湖南省部分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一览表
5.湖南省 2019 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备案表
6.继续教育认定形式和确认材料
7.学时折算细则及其他补充问题
相关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