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01 点击数:

机关各处(部)室、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学校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条件

推荐对象和条件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二、推荐名额

学校各单位原则上按选派条件择优推荐1人,经学校综合考评后按省文件推荐名额和原则择优推选2人。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向所在单位提交反映本人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及水平的材料。

(二)单位初审各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人员材料(申报材料复印件各单位负责人须签上已核,与原件一致、姓名并加盖公章),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有计划地择优推荐6月412:00前报送推荐人选材料至组织人事部(625办公室马军霞老师),同时报送电子稿。逾期不再接收任何材料。

(三)学校组织人事部复审组织人事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学校专家综合评审。

(四)学校审定。评审结果由组织人事部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最终推荐人选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

(二)推荐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相关业绩等佐证材料。推荐人员所提供各种材料复印件的须各单位负责人签上已核,与原件一致、签署姓名并加盖公章。个人提交的佐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导师签名的同意接受书面意见书一份。赴外省高校访学的申请者还应与接受学校相关管理部门联系,需征得同意后方可申报。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二)做好选派推荐。各单位在确定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时,应根据学科专业建设与教师专业发展需要,择优推荐;同时,应充分考虑被推荐人教学、科研任务及其他工作安排,确保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被录取后,能按时到接受学校报到并参加脱产研修。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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