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及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条件
推荐对象和条件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二、推荐名额
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各高校按照本校的学科建设规划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我校可按推荐条件择优推荐3名。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反映本人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及水平的材料。
2、推荐遴选。各单位要对照推荐条件审核申报人材料,对申请人员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工作业绩等进行初审,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在各单位内进行公示三天,并于6月9日中午12:00前向教师发展中心报送所有申报表格及相关佐证材料,导师同意接受书面意见书、公示结果情况,请同时报送电子稿。过期不再收取任何材料。
3、综合评审。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复审,并组织学校专家综合评审。评审工作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且评审专家由学校纪委抽取。
4、学校公示。评审结果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报学校党委会审定后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对象名单和相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三份),被推荐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相关业绩等佐证材料。相关表格可从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下载。个人提交的业绩材料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
2、出具导师签名的同意接受书面意见书后申报。赴外省高校访学的申请者还应与接受学校相关管理部门联系,需征得同意后方可申报。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管理。各单位予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2、做好选派推荐。国内访问学者各二级学院在确定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时,应根据各二级学院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拔出需求最迫切、最符合项目要求的青年骨干教师;同时,应充分考虑被推荐人教学、科研任务及其他工作安排,确保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被录取后,能按时到接受学校报到并参加脱产研修。
3、加强督促与管理。选派部门要加强对访问学者的跟踪管理,要在访问学者返校工作一年内对其教学科研发展情况和培养效果做出评估,将书面材料报送教师发展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