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储备中青年后备干部,不断完善与学院内涵发展相适应的用人机制,建立起一支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院竞争上岗部分二级单位管理干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深化学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具体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激励优秀管理人才脱颖而出,为学院建设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拟竞岗位
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石化技术工程系综合办公室主任、石化装备工程系综合办公室主任、石化管理工程系综合办公室主任、培训中心综合办公室主任各一名,上述岗位暂比照副科级待遇。
三、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入学院工作两年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连续评为称职(合格)以上(含称职);
3.政治思想素质好,满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处事公道,群众基础好;
4.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实际工作经验,能积极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一是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二是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三是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科级领导职务情况的。
(二)符合竞岗职位的资格及条件
报名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的人员应具备在创新创业教育、市场拓展、产品研发、网络媒介、创新创业竞赛等方面的管理和组织能力;能胜任指导创新创业、组织各类创新实践活动或专业服务工作;能胜任创业实践实习或孵化运营工作;能胜任创新创业项目的开发。有科研立项或创业竞赛经历者优先;有创新创业类论文发表或专利成果者优先;有优质创业渠道、网络资源者优先。
报名石化技术工程系综合办公室主任、石化装备工程系综合办公室主任、石化管理工程系综合办公室主任的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活动策划与组织能力,有对外联络交际和对内各部门工作的协调、沟通能力;能够熟练运用、操作各种办公设备,熟悉办公室相关工作流程,熟悉各种公文处理流程以及各种常用公文的写作;具备一定的绩效考核、财务预算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报名培训中心综合办公室主任的人员应熟悉国家、省市关于成人(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具备职业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企业职工培训组织流程与岗位培训流程;熟练使用企业培训办公相关软件;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能够深入企事业单位,有效开拓培训市场。
四、组织领导
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雷放华、徐 方
执行副组长:郭丽荣
成员:孙 雷、刘 滔、符文文、刘三青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集体负责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姚 霞
办公室副主任:黎建伟
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组织人事处相关人员组成。
纪检督查办主任:高德泉
工作人员由学院党政机构与相关职工代表组成。
五、竞争上岗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岗位、全院动员
面向全院公开竞争,凡符合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的在册、在岗教职员工均可报名。
本实施方案在学院进行公开发布,各系部、处室做好宣传动员,充分调动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报名积极性。
(二)个人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属于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的,必须征得本人同意。报名者须填写《湖南石化职院竞争上岗干部报名表》(在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允许报名人员查询报名情况,一人仅限报名一个岗位,若所设岗位报名人数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本次竞争上岗。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
报名地点:组织人事处202室(原长炼小学办公区)
报名负责人:饶 维
(三)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接收报名人员的有关材料,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材料报院党委审定后公布名单。
(四)竞岗演讲
参加竞岗人员就本人情况、竞岗理由和工作思路等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重点考察竞岗人员的工作思路和方法。
竞岗演讲总分100分。由学院党委委员、院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处以及所竞岗位的二级单位相关负责人、教工代表等不少于11人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当场打分,竞岗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总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竞岗者的演讲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时间:暂定2017年11月7日9:00-11:00
地点:多功能厅。
(五)民主测评
按照竞争上岗报名人数与职数2∶1的比例,按照竞岗演讲成绩确定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
民主测评主要对竞岗者的德才表现进行评价。民主测评总分100分,其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按照优秀(85-100分)、良好(70-84分)、一般(60-69分)、差(60分以下)四个等次测评打分。由参加测评人员无记名填写测评表。民主测评分数低于69分的人员,不列为考察对象。
时间:暂定2017年11月7日11:00-12:00;
地点:多功能厅;
人员:学院教工代表、学术委员会代表、岗位所在部门代表。
(六)组织考察(11月中上旬)
组织考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依据岗位任用条件和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核查每位竞岗者的干部人事档案,提出使用建议报学院党委。
(七)研究决定拟任人选(11月中旬)
院党委根据竞岗者演讲、民主测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用人选。若确实没有适合的竞岗人选,院党委可决定提出人选动议或暂时空缺。
(八)公示(11月中旬)
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任用
经公示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按干部任免程序任用。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影响任职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七、待遇和管理
通过竞争上岗的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副科级干部相关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按照法定程序或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岗位安排工作。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各项规定,参与竞争上岗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学院纪委全程监督,违反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竞争上岗工作监督电话:0730—8478020(学院纪委)
九、有关说明
按照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的批复》(湘编复字【2016】11号)文件精神,在学院未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前,发布竞争上岗的管理岗位仅比照现同职级待遇,竞争上岗的干部除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以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教育教学、培训开发、就业指导等工作,不另外计发超工作量报酬,严禁脱离教育教学和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后,以发布的岗位序列、岗位职数、职级及相关待遇为准。
中共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1 湖南石化职院干部职务竞争上岗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