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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在岗人员岗位调动流程及本学期人员岗位异动的情况通报

作者:  时间:2017-03-31 点击数:

关于学院在岗人员岗位调动流程及本学期人员岗位异动的情况通报

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合理调配工作岗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做好教职工日常考勤与绩效考核工作,对学院在岗工作人员异动流程及阶段性工作岗位调整情况通报如下:

一、学院内部人员岗位异动原则及流程

1.岗位异动原则

坚持人适其职、职得其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激励成长成才与服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2.一般专技、管理、工勤人员岗位异动流程

(1)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的,填报审批表,经调出、调入、人事各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人事部门上报书记或院长批示后办理调动手续。

(2)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的,需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调出和拟调入部门负责人签署接收意见;并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进行对应岗位准入考核,考核通过后由人事分管院领导审批,并报书记、院长批示后,由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确因工作需要经学院书记和院长议会决定、组织安排调整岗位的,由学院人事处协调并办理调动手续。

上述对于职称、职级、专业与所调整岗位相匹配的,经审批后,由人事办理调动手续;对于与申请岗位不相匹配的或岗位类别发生变化的,按照拟调入岗位开展准入制考核;特殊岗位需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岗位异动情况将及时在学院网站人事处栏目公布,接受学院纪委监察部门监督。

3.内设党政机构及教学教辅部门的领导干部调动统一由学院组织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二、2017年上半年人员异动情况通报(截止2017年3月30日)

1.何金钟由石化装备系调招生就业处

2.李强由招生就业处调党政办

以上二人均已按照相关流程于2017年3月1日前办理了内部人员异动手续。

3.关于吴德春兼任湘北女子学院党支部书记的情况

根据《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岳阳市湘北女子职业学校 合作办学协议书》有关协议精神,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派遣吴德春同志前往湘北女子学院担任兼职党支部书记(湘北女子学院党支部暂不设职级、职数),吴德春同志人事关系不变。

4.关于王晓涛前往湘北女子学院兼职工作的情况

根据《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岳阳市湘北女子职业学校 合作办学协议书》有关协议精神,经系部推荐、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同意派遣本校王晓涛同志前往湘北女子学院担任兼职副校长(无行政级别),作为青年培训岗滚动培训我院青年教师,并代表学院参与该校相关管理工作,王晓涛在湘北女子职业学校的工作时间为每周1-2个工作日,起止时间为2017年3月26日至2017年7月2日,依据工作需要可实时顺延。在此期间的其他工作日需返回石化装备工程系完成系部安排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5.关于刘承承借调省教育厅人事处工作情况

因工作需要,2016年省教育厅曾致函我院商请借调工作人员一名。经研究,我院职工刘承承从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借调到省教育厅人事处工作。因阶段性任务尚未结束,现教育厅再度致函继续借用。

6.关于对余功成岗位变动实施考核的安排

对余功成是否由辅导员岗转为教师岗的问题。余功成原为石化管理系辅导员,因余功成个人工作状态和石化装备系电气专业教师不足等多种原因,学生处、管理系与装备系三部门自行调整了余功成的工作岗位,由辅导员自行转变为专任教师,其未履行辅导员的工作职责,给后续辅导员队伍稳定、专任教师岗准入造成一定影响,但系部因用人急需多次提出要求,人事部门建议由教务处牵头制定余功成转入教师岗的考核方案,并组织学术委员会相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实施对余功成能否转入教师岗的考核,考核通过则办理相关人事异动手续;考核未通过,由学生部门对其进行工作安排。学院认为对于前期相关部门未按照学院人员异动要求,擅自安排工作的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举一反三,今后将严格按照学院人事工作流程办理岗位异动。

7.关于返聘龚亚亮等退休教师的情况

学院规定返聘退休人员是建立在退休自然减人,且未做人员补充或者岗位工作暂无人能替代的前提下,由部门提出用人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并提交院班子会讨论审定,人事处执行退休人员返聘。返聘合同期限为一年。

目前学院返聘退休人员有龚亚亮(招投标办)、潘亚夫(石化装备系)、廖六元(图书馆)、李君(图书馆)、罗伟(党政办)。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