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石化工程学院!

中文  |  English  |  校长信箱
当前位置: 分站首页   >   教学科研   >   教学工作   >   正文

教研室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5-16

为促进教研室全面完成各项教学工作和教科研工作任务,加强专业、课程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形成职业教育工作特色,创建优良的教风、学风及校风,特制订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系部各教研室。

二、考核内容

包括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研科研、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另设加分项目。

三、考核工作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定量与定性结合的原则;

(四)平时检查与年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常规工作与特色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六)教研室自评和系部、学院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程序与方法

1.各教研室依据《教研室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附后)中的要求,全面客观地总结每年的工作,于每年年底上报自评报告,准备相关材料。

2.考核采用听取汇报、查原始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及合议评分等方式进行。

五、考核记分

《教研室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共6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其中第1~5个一级指标合计100分;第6个一级指标为加分项目,总分值介于0-10分之间。因为石化管理工程系中的基础课程教研室没有专业建设类相关工作,绩效考核实际得分按满分100+10的标准进行相应修正,其修正后的得分计算公式为:(与基础课程教研室工作相关的第1~5个一级指标实际得分/第1~5个一级指标应得分)×100+第6个指标得分或扣分。

教研室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主 要 评 价 点

分值

考 核 办 法

备 查 资 料

考核部门

一、教师队伍建设(20)

1.师德师风

教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关心学生成长,教师注重仪容仪表,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4

(1)查考勤记录。每缺课一人次扣2分,迟到、早退1人次扣1分;

(2)查学生评教资料,学生座谈会听取意见。教师仪态仪表不当,师生反映强烈,每人次扣2分;

(3)教师课堂有不当言论,每人次扣2分(抽查检查记录)。

①教学检查记录

②教学信息反馈

教务处

2、队伍建设

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

6

(1)查教学团队建设规划。无建设规划扣2分。

(2)查教师培训、教师下企业活动与记录。无培训活动与记录扣2分。

(3)每个专业必须有3名以上“双师型”教师。少一名“双师型”教师扣3分。

(4)每个专业必须有1名以上企业兼职教师。无企业兼职教师扣2分。

①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培养、下企业活动记录

②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证书

③兼职教师聘书、教学安排及相关教学资料

教务处

3、参加活动

积极参加院系教师培训、教学技能比武及其他各类活动。

4

查教研室活动方案及纪录。教研室不积极组织、参加教学技能比武及其他各类活动或组织活动无计划、总结,酌情扣1-4分;查活动考勤记录,每缺1人次扣1分。

①教学技能比武活动的组织资料与总结材料

②活动考勤记录

教务处

4.师徒传帮带

积极开展师徒传帮带活动,所属青年教师能健康、快速地成长。当年无师徒传帮带活动的教研室,此项不考核。

6

(1)传帮带签订师徒合同情况;无师徒合同扣3分

(2)传帮带活动开展情况;无活动记录扣3分

(3)青年教师的标志性工作业绩(包括教学竞赛、论文竞赛、技能竞赛获奖及其他奖项);无标志性工作业绩扣2分

①师徒合同

②听课记录、指导记录、青年教师工作业绩等

③青年教师相关获奖证书

教务处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主 要 评 价 点

分值

考 核 办 法

备 查 资 料

考核部门

二、教学管理(30)

5.教学规章制度(15)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期教学计划、课程标准的编制与修订

3

要求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期教学计划、课程标准齐全。每缺1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期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扣1分。未经批准更改学期教学计划,查实1次扣1分。

①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期教学计划及课程标准

②各专业学期开课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2)教师授课计划及教学进度表

3

查教研室授课计划及教学进度表汇总情况:每缺1科次授课计划扣1分。

①教师每学期授课计划

②每学期教学进度表

教务处

(3)系部教学质量监控方案及实施细则的落实情况

3

查教学质量监控方案及实施细则:

没有教学质量考核办法的扣2分,落实不到位的扣1~2分。

教研室教学质量监控方案与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细则及落实情况原始材料。

教务处

(4)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总结;教研活动计划、总结。

3

查系部汇总资料和教研室存档资料:

每缺1个工作计划或总结扣1分。

①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②教研室学期教研计划和总结

教务处

(5)教学文件上交(含①各种成绩录入;②教学任务安排;③教材订单上交;④试卷及时上交等。)

3

迟交1天扣1分/项,未按要求扣1分/项;出现教材漏、错订每科扣1分。

教务处教学文件登记、图书馆订购登记

教务处

6.教学常规执行情况

(15)

(1)教案

2

抽查任课教师的纸质或电子教案(10年以下教龄者必须使用详细教案),少1份教案扣1分,教案不规范或使用旧教案,每份扣0.5分。教研室每学期至少要进行1次教案检查并记录,无检查及记录扣0.5分。

(1)任课教师教案

(2)教案检查记录(以学期为单位)

教务处

(2)课堂教学

(教学进度的执行、课堂组织管理、教学内容结合企业需求、教学方法改革创新)

2

(1)教学事故每次扣2分,教学差错每次扣1分。

(2)抽查任课教师教学进度的执行情况:与计划相差6节以上,每查实1次扣2分;

(3)查调课率:调课率=教研室本学期调课课时数/本学期教研室任课教师上课总数×100%,调课率达10%扣0.5分,依次类推。以教务处调课记录为准。

①系部教学检查记录

②学生座谈会收集情况

③教务处相关工作记录

教务处

(3)作业

2

查学生作业不符合要求或无批改扣0.5~2分。

学生作业、教师作业批改记录

教务处

(4)实习、实训计划及开出率

2

实习、实训项目无正当理由开出率<90%扣2分,开出率<85%扣3分;实习实训记录(含顶岗实习)不完整扣1~2分。

①实习实训安排表

②实习实训室记录

③学生实习实训报告、教师批改记录

就业

实训处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主 要 评 价 点

分值

考 核 办 法

备 查 资 料

考核部门

二、教学管理(30)

6.教学常规执行情况(15)

(5)课程期末考试(组织、命题、阅卷、考风考纪、试题库)

2

(1)检查教研室参与系部期末组考情况与教务处考试督查记录:教考分离、考试安排合理、监考组织有序、无差错计满分;监考教师缺考1人次扣2分;监考教师迟到1人次扣0.5分;考场秩序混乱,每间考室扣0.5~1分。

(2)查试卷分析、成绩统计:随机查阅教研室10份试卷,核查评卷正确率,出现卷面分数差错2分以上,每份试卷扣0.1~0.5分。无试卷分析,或试卷分析不完整扣0.5~2分。

(3)无试题库扣2分,试题库不及时修订完善扣0.5~2分。

①系部期末考试安排表

②考场情况登记表

③试卷分析原始资料

④试题库电子文档

教务处

(6)听课、评课(同行评教)

3

查教师相互听课记录。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听课每学期每人不少于12课时,每少1课时扣0.5分;评课不少于12次,每少1次扣0.5分。教师相互听课每学期每人不少于8课时,每少1课时扣0.5分;评课不少于12次,每少1次扣0.5分。

①系部听课安排表

②听课评课原始记录

③同行测评表与统计表

教务处

(7)学生评教

2

查学生评教问卷调查及统计表:

教研室每学期对本教研室任课教师至少进行1次学生评教问卷调查,同一班级有40%以上对某教师意见较大的(测评少于60分),每1人次扣1分,有60%以上对某教师意见较大的,每1人次扣2分。

学生评教记分表原始材料及学生评教统计表

教务处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主 要 评 价 点

分值

考 核 办 法

备 查 资 料

考核部门

三、教研科研(20)

7.教学研究(10)

(1)教研室教研工作

教研室开展专业课教材讨论、集体备课、学术活动、教法研究与改革探讨等教研活动

6

查原始记录(原始讲稿、教师笔记、学术活动、教法研究与探讨内容原始记录):教研室教研活动每学期8次以上(含8次)计满分,少1次扣1分。

①教研室教研活动记录

②教师笔记

教务处

(2)教学竞赛

教研室组织、参与各种(系部、学院或省级以上)教学竞赛:如教学竞赛、说专业竞赛、说课竞赛、优秀教案竞赛、多媒体课件制作竞赛等

4

查组织方案和记录及竞赛教案或课件,未组织或未参加每少1次扣2分。获院级以上竞赛奖另加分(见加分项目)。

①竞赛组织方案

②竞赛记录及竞赛教案或课件

教务处

8.教科研工作(10)

(1)教科研立项

3

查各级科研、教研立项批文:以本教研室教师名义每主持1个省厅级立项项目记3分,每主持1个市局级立项项目记2分,每主持1个院级立项项目记1分。实际得分不得超过本项设置的总分。教科研成果获奖另加分(见加分项目)。

各级科研、教研批文(当年1月1日~12月31日科研、教研立项原件,以科研处核实为准)

科研处

(2)教科研项目参与率

3

查科研、教研立项申请书和批文:教科研项目参与率达60%计满分,每少1%扣0.1分(教科研项目参与率=本教研室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参与院级以上< 含参与企业研究>项目人数/本教研室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人数×100%。)。

各级科研、教研立项申请书和批文(当年1月1日~12月31日)科研、教研立项原件。(以科研处核实为准)

科研处

(3)专任教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论著及主编和参编教材情况

4

查论文、论著及教材原件:出版专著1部折算论文4篇,主编教材1部折算论文2篇,参编教材1部折算论文1篇(以教研室为单位)。每学期人均0.5篇计满分,少1篇扣2/n分(n=本教研室专任教师人数)。

①论文、论著及教材原件

②本年度专任教师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论著及参编教材统计表

科研处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主 要 评 价 点

分值

考 核 办 法

备 查 资 料

考核部门

四、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20)

9.专业建设(10)

(1)专业建设情况

5

(1)查各专业调研工作、专业适应市场需要的调研报告,缺者扣2分。

(2)查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方案及建设情况。无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方案和没有开展建设工作扣2分。

(3)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含系部教研室主动联系校企合作企业、公司等),有1个以上实习实训基地,每学年学生到实训基地实习1次以上。没有实训基地扣5分,学生未到实训基地实习扣3分。

(4)查技术服务与企业培训工作情况,无技术服务与培训工作扣2分。

①专业调研材料、调研报告

②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方案及建设情况记录

③校企联合办学协议书

④学生到实训基地实习的原始资料。

⑤技术服务与培训相关资料。

教务处

就业

实训处

培训中心

(2)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与考试

3

(1)查专业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方案及考证情况。

(2)查应届毕业生累计职业资格证获得率:职业资格证获证率=获证人数/应获证毕业生总人数×100%,获证率达95%计满分,每少1%扣0.5分,依次类推。

①获职业资格证学生名单

②应届毕业班学生花名册

③学生取得职业资格证文件或证书

④强化训练方案及考核成绩单

教务处

培训中心

(3)专业技能培训、考核与竞赛

2

查教研室专业技能培训、竞赛方案及组考情况记录:

(1)缺培训工作方案或组考记录扣1~2分;

(2)每年教研室至少组织1次专业技能考核或竞赛计满分,未按要求组织扣1~2分。

①系部专业技能培训、竞赛方案

②竞赛情况、考核成绩单

教务处

10.课程建设(10)

课程整合与教材建设、课程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库建设

10

(1)查专业课程内容整合、创新情况:课程体系有改革,能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缺1项扣2分。

(2)查自编教材情况、选用省部级以上获奖或规划的高职高专教材情况:凡经教务处核实选用自编教材、省部级以上获奖或规划教材少于90%扣2分,少于80%扣3分。

(3)查课程教学改革申报情况与研讨会记录:每个专业每学期至少要有1门课程进行教学改革,体现以工作过程导向,工作任务(项目)驱动,教学做合一,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少一门扣2分;每学期课程教学改革研讨会不少于1次,少一次扣2分。

课程整合资料

?教材订单

②自编教材原件

③相关教案与使用教材

④课程教学改革申报表与研讨会记录本

教务处

科研处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主 要 评 价 点

分值

考 核 办 法

备 查 资 料

考核部门

五、生产实习指导工作(10)

11.生产实习指导工作

本教研室教师对所指导的第三学年外出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学生的联系,生产实习、顶岗实习报告撰写、答辩等情况

10

1、要求每个学生都有师徒合同、开题报告、答辩记录、实习鉴定、联系记录、实习日志、实习报告等,每缺少一项扣1分;

2、学生的师徒合同和实习鉴定必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每少一个章扣0.5分;

3、教师和学生的联系记录都必须有且次数应相同、内容相一致,每一个学生的联系记录误差超过5次者扣1分。

每个学生的师徒合同、开题报告、答辩记录、实习鉴定、联系记录、实习日志、实习报告等

就业

实训处

六、加分项目

(0~10)

12.加分

(1)科研成果奖

4

国家(部)级

一等奖:加4分/项;二等奖:加3分/项;三等奖:加2分/项。

省(厅)级、全国性学会(协会)

一等奖:加3分/项;二等奖:加2分/项;三等奖:加1分/项。

市级、省级学会(协会)、院级

一等奖:加2分/项;二等奖:加1分/项;三等奖:加0.5分/项。

当年1月1日~12月31日科研成果奖原件(以科研处核实为准)

科研处

(2)教师教育教学获奖

3

教师参加各种教育教学竞赛

(1)国家(部委)级奖励,一等奖加3分/项,二等奖加2分/项,三等奖加1分;

(2)省(厅)级、全国性学会(协会)奖励,一等奖加2分/项,二等奖加1分/项,三等奖加0.5分;

(3)市级、省级学会(协会)、院级奖励,一等奖加1分/项,二等奖加0.5分/项,三等奖加0.3分。

当年1月1日~12月31日各种获奖原件、奖牌、证书或批文(以教务处核实为准)

教务处

(3)学生参加省级专业技能抽查、外出参加技能竞赛、创业竞赛等获奖

3

学生参加省级专业技能抽查情况

教研室所属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专业技能抽查获得及格及以上等级,加3分;

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或创业竞赛获奖

(1)国家部委级奖励,一等奖加3分/项,二等奖加2分/项,三等奖加1分;

(2)省(厅)级、全国性学会(协会)奖励,一等奖加2分/项,二等奖加1分/项,三等奖加0.8分;

(3)市级、省级学会(协会)、院级奖励,一等奖加1分/项,二等奖加0.8分/项,三等奖加0.5分/项(注:指导教师所在教研室按60%计分,参赛学生所在教研室按40%记分,合计最高为3分)。

当年1月1日~12月31日各种获奖文件、匾牌、荣誉证书

教务处

注:考核时,小项分值最多扣完为止,不倒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