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2-26
为了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教学手段,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加强管理并使用好多媒体教室,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职责
1、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保持多媒体讲桌清洁,正确使用多媒体设备,下课后应关闭设备、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2、所有多媒体教室的计算机均装有文件保护软件,未经管理人员审核擅自拷入的文件,计算机将不予保留。
3、及时制止学生的各种不良行为,特别是防止学生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操作设备和系统。
4、设备出现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与信息资源中心联系,由专业技术人员处理。
5、对于不按照操作规程使用,造成设备破坏、损毁、丢失等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除学院正常教学安排外,使用多媒体教室需在钉钉上填写活动场地使用申请。
7、如遇雷暴天气、渗水等安全隐患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多媒体设备,防止触电或设备损坏。
二、学生职责
1、学生应自觉保持教室清洁,不得在室内抽烟、吐痰、吃东西、乱扔果皮纸屑等。
2、严禁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不得在课间利用计算机进行娱乐。
3、严禁学生在计算机上插盘,拷贝计算机内的文件,以免病毒传入。
4、严禁学生拆卸、移动多媒体设备,私拉乱接其他用电设备。
5、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上报学生处予以处分。
三、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及时处理教师在授课中因设备使用不当而出现的各种突发性问题。
2、督促委保公司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并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
3、对活动场地使用申请予以审批安排。
四、多媒体教室使用申请须知
1、多媒体教室的使用范围:学院的正常教学活动、学院职能部门的会议、学术讲座;学院职能部门组织的供需招聘会;学院工会、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班会和院学生会各部申请的会议、活动。
2、申请人需在钉钉上填写活动场地申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活动名称、活动地点、使用时间段和活动内容。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信息资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