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有效干预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工作,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一、成立学校心理摸排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校级领导
副组长:学生工作部部长
成员:各二级学院书记、学生工作部副部长、校心理健康中心老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
主任: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兼)
副主任:校心理中心老师
成员:各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心理辅导员
二、排查时间
2025年2月25日至3月20日
三、排查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重点关注的学生特征
1.因重大变故、遭遇性危机、受到意外刺激等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2.已确诊心理疾病的学生,如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
3.既往有伤人、自伤、轻生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轻生者的学生。
4.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5.因求职就业、学习压力、人际关系失调、情感受挫等问题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6.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7.前期被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因心理问题休学到期复学的学生。
8.因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焦虑的学生。
9.不明原因经常旷课、缺勤及挂科数门或有留级风险的学生。
10.迷恋上网、酗酒、赌博或养成其它不良习惯的学生。
11.违反《学生宿舍十条禁令》的学生。例如曾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宿舍且有明显暴力倾向的学生。
12.家庭方面需要特别关注的学生。例如留守儿童、孤儿学生、父母一方有残疾证或家境贫困的学生。
13.因其他各种原因,如家庭不和睦、价值观冲突、性困扰等,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五、排查方式及工作要求
(一)全覆盖排查
各二级学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广泛深入学生,结合日常观察、谈心谈话、班会、走访学生寝室、学生(如班干部、宿舍长)反馈等形式,多途径了解掌握本院、本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做到全覆盖排查,及时筛选出可能存在心理问题或心理危机的学生。
(二)做好评估与干预
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严重程度,学生心理状态一般分为一般心理问题、严重心理问题和疑似精神障碍。
1.一般心理问题。对常见一般性的成长方面心理困扰的学生,建议各二级学院安排辅导员、班主任进行个别约谈辅导,做好谈话记录。并安排学生干部积极关注,对其学习、生活予以指导,帮助其建立好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支持系统。
2.严重心理问题。对有严重心理问题或神经症的学生,建议辅导员、班主任重点关注,心理辅导员定期谈话并及时与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联系,进行心理咨询,做好咨询记录。
3.疑似精神障碍和可能存在致命心理危机。对疑似精神障碍的学生(精神分裂症或自杀倾向等),应立即采取监护措施,启动相应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并及时转介至具有治疗资质的专科医院进行评估、复诊和心理治疗,并做好家校沟通。
(三)后续帮扶措施
各二级学院要将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列入学院重点关注和关心的学生群体中。对在全面排查中梳理出的重点关注学生,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建立心理台账,制定个性化帮扶措施,积极关注,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四)报送要求
自查结束后,请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员认真填写《湖南石化职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于3月21日前将电子表格和纸质材料交至学生工作部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
六、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书记是本单位心理排查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开学初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对于以前所确定的重点关注对象,应进一步了解最新情况,提供帮扶,对可能存在心理异常的学生早发现、早干预、早转介。
2.加强沟通。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家校沟通,经家长或学生本人同意后根据学生心理健康的状态进行心理咨询或转介至专科医院,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同时,发现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苗头时,及时向二级学院相关领导、学校心理中心报告,商议解决方案。
3.摸排谈话。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开展深入摸排谈话,要做到谈话耐心细致,记录全面详实,排查真实可信。并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尊重学生隐私。
4.及时上报。各二级学院要积极与心理中心对接,按要求及时上报排查情况,全面做好学生排查工作。排查工作要按照“不漏一人”原则,做到 100%全覆盖。
5.隐私保密。工作过程中应杜绝对学生心理状况的随意判断和处置,要注意内紧外松,避免造成紧张气氛或给学生贴上标签,同时应注意尊重每位学生的隐私,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