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执行《湖南石油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指导教师在毕业环节中的指导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一、选定课题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既要体现一定的科学性与实用性,注意及时更新(相同课题一般不得超过两届),同时要兼顾课题难度与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工科各专业的课题应尽可能与教师的科研相结合,具有工程应用背景,以利于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和内容审定后不得随意改变,若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的,必须报经所在系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拟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任务书应明确学生独立完成的内容与进度。对于上届学生已完成部分工作的课题,要明确本届学生的工作起点与最终目标;对于多人共同完成一个题目的课题,应明确每个学生的工作任务。同时,应提供设计(实验)参数、查问文献种类及范围、课题预期目标及检查方式等。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
(一)教师对学生的指导重点应在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在毕业环节前期,教师应指导学生做好确定设计(实验)方案,文献检索和开题报告的撰写,以便学生尽早进入工作状态。毕业环节期间还应注重培养学生规范操作、严谨务实的科学态度与工作作风;
(二)指导教师每周用于学生的指导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每周指导次数不得少于5次,以督促学生按进度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并阻止可能发生的抄袭和缺勤行为。
四、认真做好毕业环节各阶段工作材料的审阅并给出评语,参与院、系组织的毕业设计(论文)阶段考核。评阅内容应包括:
(一)设计(论文)是否符合大纲要求,主要优、缺点及有无独立见解和重大错误;
(二)通过毕业环节的训练,学生是否已具备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计算机、外语和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
五、经过批准在校外完成毕业环节的学生,必须明确学生的校外、校内指导教师及相关工作职责,学生与教师的联系方式和具体指导办法,以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六、认真联系和组织好毕业实习调研,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实习调研任务。
七、加强对学生安全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保持工作环境安全、文明、整洁。
八、负责学生的考勤。学生请假在一天以内者,由指导教师批准;请假两至三天者,先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报系批准;请假三天以上者,必须指导教师、系领导同意后,报学工处批准。请假手续均以书面形式办理。因联系就业需要请假的,原则上只能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