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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学院2018届 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2-14    

各系、各班级:

为增强我院大学毕业生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提升实践能力;同时,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根据《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条例》,决定开展2018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

按2018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推荐。

二、评选时间

从发文日起到2017年12日25日完成评选工作。

三、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过硬。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在校期间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市级以上奖励。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

4、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参评“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还必须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创新创业成效显著,其创新创业项目有较高质量和影响力,并获学院择优推荐。

6、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评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①在校期间有不及格课程;

②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

③有恶意拖欠学费等不诚信行为。

三、评选办法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

2、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3、系部考察。系部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向学院排名推荐。

4、学院审定。学院全面审核各系部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系部排名,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和校内公告栏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进行公示后最终确定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奖励办法

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学院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将获奖材料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同时推荐其参加岳阳市、湖南省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评比。

五、评选要求

1、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系部要根据当前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和创业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2、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3、请各系部在2017年12月28日前将《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1)、《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2)、《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3)纸质材料各一份、获推荐学生的2个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送至学生处102室,并将附件1-3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419929239@qq.com。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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