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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巡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9-14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工作有序、高效运行,不断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日常教学巡查,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教学巡查工作小组

组长:符文文

副组长:黄丹群、骆建雄、万琼、王彪、刘顺清、姚霞、王列明

成员:蒋跃其、陈卓、蒋丹、李丽、熊伟、陈辉、彭欢、高莉莉、胥胜林、王伟、隗小山、曾伟、何湘龙、廖有贵、王霞、赵晓东、钟磊、陈桂梓、陈钧芩、张莎、孔令艳、费伟民、蔡婵婵、仇依、汤理、项潇雨

二、教学巡查组织与实施

1.由教务处、校教学督导和二级学院联合开展教学巡查。

2.巡查时间:本学期1-16周每周一至周五。

3.巡查地点:校内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场所。

三、教学巡查重点内容

1.教师出勤情况

教师是否有迟到、早退、脱岗或中途离开课堂的现象。

2.教师课堂教学及课堂管理情况。

教师是否严格执行上、下课仪式,是否遵守课堂教学八不准,是否对课堂进行有效管理。

3.教学设备设施情况。

教室及实训场所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四、教学巡查的具体要求

1.教学巡查人员根据巡查表安排在上课期间进行巡查,每天巡查一至二次。教务处、督导室负责全校教学情况抽查,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的教学巡查

2.教学巡查的重点在教师的课堂教学管理。巡查人员应重点关注教师是否对学生课堂学习状态开展有效的管理(如学生注意力是否集中、是否做和上课无关的事情、是否有打瞌睡现象、是否玩手机、是否随便和周围同学讲话、吵闹、课堂气氛是否活跃等)。巡查人员应本着负责认真的态度,及时解决巡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提出建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巡查人员应认真履行巡查工作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教学巡查过程中,对教学、实训环节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对学生、班级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二级学院和学生处;对于教学设备设施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信息资源中心或后勤管理处。

5.各二级学院巡查人员在每日巡查结束后,在当日下午5点前将巡查情况发送给当日教务处、督导室巡查负责人进行汇总。当日教务处、督导室巡查负责人汇总情况后通过钉钉日志发布当日教学巡查情况。教务处将每两周进行一次全校教学情况通报。

五、教学巡查安排表

时间

教务处、督导室

巡查负责人

各二级学院巡查负责人

石化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经管信息学院

人文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星期一

骆建雄、蒋跃其

彭欢、张莎

王彪

刘顺清

熊 伟

姚霞

星期二

黄丹群

隗小山、

廖有贵

蒋丹

李丽

王列明

陈辉

星期三

项潇雨

陈卓

高莉莉

胥胜林

钟 磊

陈桂梓

星期四

王伟

曾伟、王霞

何湘龙

赵晓东

仇 依

陈钧芩

星期五

汤理

万琼

孔令艳

费伟民

钟 磊

蔡婵婵

教务处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