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考对象:2012级三年高职、2010级五年高职毕业班级中所有不合格科目的学生(最后一个教学学期的不
合格科目只能参加毕业补考)。
2、补考收费:20元/科。
3、补考时间:二O一五年农历正月初十[公历2015年2月28日]全天,其余时间不安排考试。
教务处
2014.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