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建设优良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院发〔2024〕63号)文件精神,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王锦盛等33位同学予以留级处理决定。现就做好学生留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留级对象
2023级一学年内累计不合格课程达到6门及以上的学生。
二、工作流程
1.各二级学院根据拟留级学生名单人数情况打印《留级通知单》(附件1)一式二份,填写完成并及时送达给留级学生本人或家长。送达完成后,各二级学院自行对《留级通知单》进行归档。
2.各二级学院打印《留级学生学籍处理审批表》(附件2,双面打印),由二级学院统一签字办理相关手续,确定学生拟留入班级,完成相关交接手续。手续办理完成后于11月10日前,交至德远楼517学籍管理办公室统一汇总进行学籍处理,由学籍管理办公室进行归档。
三、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密切关注达到留级条件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加强教育引导,及时与留级学生家长沟通联系。
2.留级工作既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又是促进学校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各项流程,顺利完成本年度的留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