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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2-17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院发〔2024〕6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个人自愿原则。转专业工作必须充分尊重学生本人的志愿与爱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规范有序原则。转专业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二级学院必须认真组织转入学生的选拔、考核,择优录取,选拔结果在教务处官网公示,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4、保障质量原则。各专业二级学院必须充分考虑现有专业教学资源和就业情况,合理控制转入/转出人数比例,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请对象

满足《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转专业条件的全体2024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时间安排及流程

1、制定工作方案(2025年2月17日-2025年2月18日)。

各专业二级学院应在2月18日下午15点前将本学院转专业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备案。转专业工作方案应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时间等内容。

2、学生申请,转出学院审核(2025年2月17日-2025年2月19日)。

学生应在2025年2月19日下午15点前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中个人基本信息、当前所在专业、申请转入专业、申请理由等信息,附个人成绩单、转专业书面申请等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德远楼517彭瑞老师,联系方式:15173000802),逾期不予受理。教务处汇总后分别交至各二级学院,所在二级学院应根据相关规定和转专业工作方案对申请转出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所在学院签署意见。

3、接收二级学院审核(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1日)。接收二级学院对审批同意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本学院制定的转专业工作方案,集中组织考核工作,择优录取。考核通过后,转入学院签署意见,并将《转专业申请表》和《学院转入学生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在2月21日下午15点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彭瑞老师。

1、学校审定并公示(2025年2月21日-2025年2月23日)。教务处审核,经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报学校审定后,于2025年2月21日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2、学籍异动手续办理。

办理完成学籍异动手续,学生进入新专业学习。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转专业工作,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学情,向学生做好政策解释,做好专业成长与职业规划指导,避免学生对专业选择盲目从众,指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转出转入。

2、各学院要坚持原则,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审查与考核申请转专业学生的申请理由和申请条件,做好转专业学生的核查工作。对不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转专业理由不充分或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其安心在原专业学习。

3、学校审批同意转入另一个专业前,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参加原专业的学习、考试等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4、转专业工作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有序推进,不接收逾期或个人提交申请材料。

5、加强转入学生学业跟踪指导工作。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必须补修第一学期相关专业课程。

6、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不同者,须按新标准补缴差额。

7、退伍复学、创新创业等特殊情况学生转专业,按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优先办理。



教务处

2025年2月17日



附件:

1.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2.学院同意转出学生汇总表

3.学院转入学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