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分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任课教师加强课堂管理的若干规定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6-10点击数:

 

为了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对任课教师加强课堂管理提出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规范上下课仪式

(一)仪式规范

1、上课仪式

(1)上课铃响后,教师走到讲台正中,说:“上课”。

(2)学生班长喊:“起立”,全体学生起立立正向教师行注目礼(应精神饱满)。

(3)教师向学生行注目礼,说:“请坐下”。全体学生坐下后,教师开始授课。

2、下课仪式

(1)下课铃响,教师应及时停课,走到讲台正中,说:“下课”。

(2)全班学生解散。

(二)具体要求

1、举行上下课仪式,有助于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因此,在进行仪式时,所有学生必须起立,采用立正姿势向教师行注目礼。班长喊口令时,要求声音洪亮,节奏明快。迟到的学生必须向教师喊“报告”,经教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入座。上课期间,教师点学生回答问题时,学生应起立回答。回答完毕,教师应说“请坐下”。

2、举行仪式也能展示出教师对学生的关爱和对工作的认真负责。因此,全体任课教师必须端正工作态度,注重个人着装和仪态仪表,符合教师职业规范。在进行仪式时,教师必须采用立正姿势站于讲台中央。

3、单个课由本班班长喊“起立”,班长因故不在或者有多名班长的合班课等,由任课教师指定一名学生干部负责喊“起立”。

4、体育课上下课仪式规范中取消“起立”环节,集合结束时鼓掌解散,其余相同。

5、上下课仪式以两个课时为一个单元,单节课之间不作要求。

二、规范课堂管理行为

1、严格对学生进行考勤管理。教师本人或指定课代表对上课期间旷课、迟到、早退、请假的学生进行登记,作为评定学生课程平时成绩的主要依据。

2、对上课期间交头接耳、讲小话的学生要及时制止,对趴在课桌上睡觉的学生要及时唤醒,确保学生都能够精神饱满、态度端正地听课、作笔记。

3、上课期间,教师必须将手机设置为静音或振动状态,不准打电话和接听电话,不能影响到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同时,教师必须要求学生关闭手机,对屡教不改者,教师必须当场收缴其手机,待下课后将手机交给其班主任保管并登记备案,学生的手机在学期末由其本人到班主任处接受批评教育后领取。

4、任课教师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学生课堂表现情况与辅导员、班主任进行交流反馈。

5、若有辅导员、班主任来随堂听课,在当堂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在其听课记录上签字确认。

三、检查与考核

1、教务处和各教学系部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到教学课堂巡回检查,以督促各任课教师认真履行课堂管理规定。对教师没有严格执行课堂管理规定的行为,检查人员将记录在案,并与教师的月度、学期、年终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挂钩。

四、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学院原有与此规定不一致的文件或规定,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