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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教师选聘制度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9-21         点击:

安全生产培训教师选聘制度

为了规范学院安全生产培训教师聘任工作的管理,使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聘任原则

聘任教师应热爱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事业,对课程教学质量全面负责,能统筹安排本科目的有关教学环节,保证教学质量。

二、教师聘任条件

1.线下理论培训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线上理论培训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或高级职称。实际操作培训教师应取得过与所授课程对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从事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或高级职称。

2.聘任教师应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同等条件下,专职教师丰富实践经验优先,专业对口优先,专业技术职务高者优先,担任过该学科责任教师或工作出色的教师优先。

3.聘任教师应坚持专业对口原则,并对所教学科有一定研究,能够胜任本学科的教学以及教学资料的撰写与考试解题等工作。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非专业对口而要求担任某专业课程教师的,须实行听课试讲,经过一定方式考核合格或经过有经验的教师指导及认可,由学院领导会议研究确定。

4.思想进步,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能胜任安全生产培训的需求。

三、选聘与需求

安全生产培训教师应严格按照聘任条件选聘,并履行聘用手续。教师一经聘用,必须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搞好教学活动,抓好教学质量,积极参加教学教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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