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年及之前立项院级教科研项目鉴定结题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了促进学院教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总结、提炼近几年教科研工作所取得的优秀成果,学院决定组织2016年及之前立项院级教科研项目鉴定结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题项目范围及有关注意事项
2016年及之前立项的院级教科研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鉴定结题活动;凡不提交或提交的鉴定结题材料未达到要求者,不能参加本次鉴定结题活动,同时取消该项目的立项资格,追回已产生的科研经费,项目主持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新的院级教科研项目。
二、鉴定结题须提交的材料
1、院级教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
2、院级教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
3、院级教科研项目开题报告书;
4、院级教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
5、院级教科研项目鉴定结题申请书;
6、院级教科研项目鉴定结题登记表;
7、项目研究报告;
8、公开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要求至少有1篇才能申报鉴定结题);
9、其它佐证材料(如校本教材、教学课件、自制录像资料、企业使用效果证明等)
10、上述材料的电子稿。
三、材料提交和项目评审的时间安排
1、各项目鉴定结题材料请于11月12日前提交到科研处贺慧敏,电子邮箱:1406184423@qq.com。
2、项目评审时间为:11月10日至11月30日。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8年11月2日
关于公布学院2016年度教科研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doc
湖南石化职院教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项目鉴定·结题申请书.doc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受理项目鉴定、结题登记表.doc
结题资料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