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部)室、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60号)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学术人才梯队建设,更好地促进中青年优秀教师成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培养对象遴选名额分配3名,学校各单位原则上按遴选条件择优推荐1人。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遴选对象主要从学校教学科研一线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推荐选择。属于国家级、省部级和学校重点专业的相关人员,予以优先选拔推荐。
(二)遴选条件。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20〕37号)《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南石化职院〔2021〕104号)遴选条件选拔推荐。
1. 基本条件
(1)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在本校工作1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立德树人,具有团队意识、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
(4)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已获硕士学位的讲师,具有较高深专业水准的人选适当放宽学位要求,原则上应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
2. 教学条件
教育教学素质较高,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每学年至少系统地主讲过至少1门学科专业核心课程,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较好,在相关职能部门或教学单位组织的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考核中排名前30%。
3. 科研条件
(1)科研能力较强,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初步明确了自己主攻方向,在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果和成效,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教学科研论文2篇及以上;近三年主持或主要参与1项省部级及以上教科研或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或重点项目。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反映本人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及水平的材料。
(二)部门初审。各二级学院对申请人员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工作业绩等进行审核(申报材料复印件各部门负责人须签上“已核,与原件一致”、姓名并加盖部门公章),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于4月7日中午12:00前报送推荐人选材料至组织人事部622办公室,逾期不再接收任何材料。
(三)学校资格复审。学校组织人事部、教务处、科研中心分别对各二级学院推荐人选的基本资格资历、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专家综合评审。
(四)学校审定。评审结果由组织人事部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申报推荐。
四、材料要求
(一)《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1 份 ;《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1份。
(二)个人培养计划;被推荐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扫描件(具体详见(湘教通〔2024〕60号)文件的附件1)。
(三)反映被推荐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业绩的有关材料,包括5篇(部、项)以内代表学术水平的教学、科研论文或著作或技术开发成果证明的扫描件。个人提交的业绩材料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