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部)室、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下称《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度湖南省芙蓉计划芙蓉学者(即特聘教授、青年学者)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安排
(一)推荐名额
学校各单位至多推荐1名候选人,无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二)人选条件
为避免人才计划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除外)或湖南省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芙蓉计划“湖湘英才项目”领军类人才(包括省杰青),不论聘期是否结束均不得申报特聘教授。已入选湖南省芙蓉计划“湖湘英才项目”-青年人才项目(包括芙蓉教学名师、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省优青)等项目且培养支持期已结束,以及已过支持期的国家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可申报芙蓉学者特聘教授,但不得再申报“芙蓉学者”青年项目。申报人的互斥以省委人才办整合优化后的项目为准。
担任现职副校(院)长级(不含二级学院)及以上领导职务者不列入推荐范围。
1.特聘教授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坚持立德树人。
(2)具体要求
应聘者在教学、科研或企业第一线工作,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应用技术研究和工程技术实践领域有突出业绩的人员可以放宽学位要求,其中境外应聘者应具有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研究机构、知名企业)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职位;
应用技术研究和工程技术实践经验丰富,能够胜任专业群核心课程讲授和专业核心技能实践教学指导任务;
研究方向明确,取得国内外同行及产业界公认的成就;
熟悉本专业领域技术前沿和发展趋势,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具有带领本专业群或某专业领域赶超或引领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本年度对特聘教授的年龄条件予以适当调整。截至 2024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 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
特聘教授聘期5年,聘期内应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
2.青年学者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坚持立德树人。
(2)具体要求
应聘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或企业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相应职位;
热爱教学工作,胜任本专业群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技术研发能力强,已经取得阶段性标志成果;
熟悉本专业领域技术前沿和发展趋势,拥有较好的学术交流网络;
具有较强的科研团队组织及协调能力,能够协助本专业群或某一专业领域保持或赶超国内先进水平。
本年度对青年学者的年龄条件予以适当调整。截至2024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2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
青年学者聘期3年,聘期内应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及反映本人师德师风表现、教学、科研、企业经历等情况及水平的申报材料。
2.推荐遴选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有计划地择优推荐。
3.综合评审
(1)评审组织
各基层党组织对推荐材料中涉及政治立场、政治倾向和国家安全等有关事项严格审核;教科研处对推荐人选的科研项目和成果进行真实性审核,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纪检监察处对推荐工作进行监督,对推荐人选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审核;组织人事部对推荐人选档案和推荐材料认真审核。
(2)评审标准
《实施办法》。
(3)专家评审
评审专家组进行现场会议评审,确定审定人选。
(4)组织认定
评审结果由组织人事部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后确定推荐人选。
4.学校公示
组织人事部对入选对象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报送芙蓉学者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
二、材料报送
1.推荐材料包括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两类,具体要求请查看“2024年度芙蓉学者选聘材料报送要求”(附件1)。
2.材料填报:请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http://jsc.hxexam.com.cn/jsc 或 http://120.27.17.78/jsc)下载相关表格,登录系统后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内容须与纸质材料一致。推荐人选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初始密码由学校管理员分发。推荐人选和考核对象请于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28日在信息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和材料上传。逾期填报、上传不予受理。
3.材料报送:推荐人选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材料)请于2024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部何珊处(德远楼622室),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附件:1.2024年芙蓉学者选聘材料报送要求
2.2024年芙蓉学者候选人汇总表
组织人事部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