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风建设,维护课堂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营造学生积极进取的学习氛围,结合我院实际,就课堂手机管理作如下要求。
一、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习),任课(指导)教师应将手机调成静音或关机,不能接听电话和收发短(微)信。
二、在课堂上,任课(指导)教师要通过增加有效互动的内容和时间以及提醒学生记笔记等途径,提高学生课堂参与度,有效地降低学生课堂玩手机的可能性;在上课前,应提醒并要求学生将手机关机后放入手机袋。
三、所有学生在课堂教学时间内(理论课、实验课、实训课),不得使用手机、iPad,包括接打电话、收发短信、上网游戏、聊天、听音乐、看小说等。任课(指导)教师有责任、有义务制止学生的这些行为,对于制止无效的,任课教师有权按情况酌减平时成绩。
四、各系部、班级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
五、鼓励各班级向所在系部申请“课堂无手机班级”,申报情况在学生处网页上公示,“课堂无手机班级”作为班集体荣誉申报的重要依据。
六、请全体同学及时向家长转告本规定,若家长在学生上课期间有急事,可与所在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联系。
七、系部和班级可根据学院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课堂手机管理制定。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好学生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各系学工办要加强专项督查与考核,考核结果与班级和学生个人的评奖评优挂钩。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学生处
2015年11月10日